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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半导体研究所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半导体研究所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卜爱民所长

  成员:郑宏宇王长河刘英坤何庆国要志宏

  吴景峰吴洪江杨拥军

  二、复试原则

  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

  采取差额复试办法,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并且总分排名在本单位招生计划的150%以内的考生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法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四、复试考生交验的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五、复试时间

  按复试通知时间。

  六、投诉方式
 

受理部门

举报电话

传真

邮箱

通信地址

纪检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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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minw@sina.com

石家庄市179信箱58分箱

       河北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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