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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 考 须 知

   一、招生概况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学术型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四种,所有专业均脱产学习。详细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请参见《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目录》和《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考试大纲》。我校2013年共有10个学科门类22个一级学科中的67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等6个专业学位类别的26个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1207人。因教育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只是预计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自考或成人本科进修通过6门课程,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成绩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至少一篇。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报考及复试资格。
  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除外)的报考条件同上。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除符合以上1、2、3、4、5各项的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我校音乐、美术、体育、传媒学院各招生专业(特殊标注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报考,若跨学科报考需经所报考具体学院同意。
  我校2013年招收推免生,推免生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按时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合格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欢迎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均给予计划内(公费)录取。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管理领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不允许接收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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