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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问答


              报 考 问 答
  
  一、外地考生如何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答:在全国各地都可就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每年10月份全国网上报名时,提供报考点列表,考生可按相关要求从中选择报考点报考,并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

  二、科目四为术科考试的如何进行?可否在外地进行术科考试?
  答:我校如下专业: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学科教学(美术)、美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工业设计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04—10方向)、戏剧与影视学(06—10方向)科目四为术科考试,全国各地考生均须于初试后第三日到哈尔滨师范大学相关学院报到并查看术科考试安排,第四日上午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参加术科考试。

  三、研究生报考类别/录取类别有哪些?各类别有何区别?
  答:1.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不需缴纳学费,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计划内定向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不需缴纳学费,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经费由考生与委托单位协议支出,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经费由本人自筹,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四、研究生实行何种收费制度?
  答:我校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实行公费与自费相结合的收费制度。即对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名靠前(招生简章公布计划数前70%(推免生占公费名额))的考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或计划内定向,不收学费,即所谓的“公费”。其余考生为计划外自筹经费或计划外委托培养,按学校规定相应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即所谓的“自费”。

  五、学校有何研究生奖励制度?
  答:学校设立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励,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研究生学制如何?
  答: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至五年,一般为三年,如学生学习成绩优秀,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并在本专业有突出成果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具体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是否允许跨学科报考?
  答:我校接受考生跨学科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除外;音乐、美术、体育、传媒学院各招生专业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录取时无需加试任何课程。入学后须补修所学专业三门本科主干课程,以完善专业知识结构。

  八、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哪些考试和在校学习要求?
  答:1.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考试内容、复试分数线与本科毕业生完全相同。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除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在完成正常课程学习的同时,辅修两门或两门以上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者不准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九、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否可调整?
  答:在录取过程中,由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对滞后,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招生简章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科学调整。

  十、2012年报考人数和录取分数线?
  答:我校近年来报考和录取人数逐年增加,2012年报考人数达到3751人,录取1161人,录取比例约为3:1。达到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十一、关于人事档案和户口迁移的问题?
  答:被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将全部档案材料调转至我校,录取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无需调档;户口迁移按户籍管理部门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对体格检查的要求?
  答:考生在复试时须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十三、如何选择导师?
  答:报名时只报考专业、方向,不报导师。录取后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及《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管理办法》确定导师。

  十四、是否提供参考书和历年自命题试题?
  答:我校不办理参考书订购业务,请考生自行购买。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不提供历年自命题科目试题,请考生按考试大纲复习。

  十五、哈师大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归口管理,具体职能部门为研究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综合楼410室,办公电话:*************,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师大路1号,邮政编码:150025,工作网址为:http://web.hrbnu.edu.cn/yjs/yan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校代码为“10231”。

  十六、哈师大报考点设置
  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为“2314”,受理范围为哈尔滨市(含所辖县市)所有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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