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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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更好地选拔优秀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关于推荐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哈工程办发〔2019〕9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的基本原则
推免工作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确保推免标准严格明确,推免程序规范透明。
二、推免工作的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夏虹
成员:谭思超高璞珍彭敏俊田凯田瑞峰阎昌琪矫彩山宋玉收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的确定等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推免学生报名、成绩核算及各种加分佐证材料审核整理,主要负责人:崔媛。
(二)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均具有核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推免项目及名额分配
推免项目包括学优推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免,学生只可申报其中一种。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
(一)学优推免:该项目共33个名额,名额按专业分配。
(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该项目共13个名额,名额按专业分配。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免: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因素,包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该项目共3个名额,由学院统一组织选拔评审,不再按专业分配。
四、推免条件
(一)推免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良。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5.符合以上条件的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推免。
(二)学优推免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学习期间前6学期课程(不包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正常考核综合平均成绩82分(含82分)以上。
2.所有必修课程(环节)第一次考核通过。
(三)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条件:除符合学优推免基本条件外,学生需获得学科导师的同意接收意见。
(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免需符合以下条件:
1.必修课综合平均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
2.必修课无未通过课程。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退役复学学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嘉奖。
(2)在校学习期间有优秀事迹和突出成绩的中共党员,热心社会工作且能力突出,参加志愿服务获得国家级个人荣誉称号者。
(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各类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科技创新竞赛,荣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者(团队参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前5名、省级二等奖前4名、省级三等奖前3名有效),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论文、专利等其他学术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经学院审核合格者)。学生参加的学术科技创新成果最多认定5项。
五、学优、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综合学习成绩×85%+综合素质积分×15%+科技创新加分
(二)综合素质积分的计算综合素质积分按照《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中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三)科技创新加分的计算-4-科技创新加分的项目及标准如下:
1.参加国家级及以上各类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荣获奖励者,一等奖加0.6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2分;参加省、部级各类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荣获奖励者,一等奖加0.4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加0.1分。同一作品多次获奖的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注:学术科技竞赛预赛获奖不加分)
2.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此类项目每获得一项加0.5分。以上两项加分上限为2分,超过2分的按2分计算。
3.参加学校各类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荣获奖励者,一等奖加0.2分,二等奖加0.1分,三等奖加0.05分。同一作品多次获奖的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此类加分上限为0.5分,超过0.5分的按0.5分计算。上述各类科技竞赛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本人均需排名第一,且必须与核科学与技术学科相关。
六、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25日,公布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的推免条件和实施细则。
(二)9月28日,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报名,提交报名表、获奖证书、论文、专利等加分佐证材料原件(每份加分佐证材料附成员简介),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1.报名学优推免的学生提交《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报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的学生提交《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学科导师签字的《接收意见表》(见附件2)。
3.报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免的学生提交经过各部门认定盖章后的《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表》(见附件3)、《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意见表》(见附件4)、《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5)。(三)9月29日,学院组织提交科技创新加分材料的学生进行答辩。由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加分体系。
(四)9月30日,学院组织对报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免的学生进行考查评审。评审通过现场自述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自述时间限定为3分钟,答辩7分钟。专家审核小组依据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情况,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学术诚信情况、自述答辩情况,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投票确定推荐人选。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考查评审成绩构成比例如下表:
A 考核项 | B 考核项 | C考核项 |
必修课 综合平均成绩 |
服役期间立功、志愿服务获得个人荣誉、 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情况、国家级大学生创 新创业训练项目、论文及专利等其他学术 研究情况 | 学术诚信情况 自述答辩情况 |
40% | 40% | 20% |
(五)教务办公室计算报名学生的综合成绩,按推免项目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综合成绩排序拟出推荐资格名单。
(六)10月2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各推免项目推荐资格名单,以会议决议的形式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听取意见。
(七)10月5日,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领导小组决议和推荐学生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
七、回避制度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报备采用书面形式,教师或学生本人签字后9月26日前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2.接收本学院推免生的研究生导师不得加入专家审核小组。
3.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网上报考及录取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推免生工作。我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工作将于2020年10月20日结束。
九、免试读博
1.直博生报考我校核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推免生可直接申请直博生(名额8个),由学院进行选拔,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硕博连读在参加学院组织的推免生复试过程中,未进入直博生的学生亦可自愿提出硕博连读申请,通过初选后,成为下一年级硕博连读生的候选人。
3.奖助政策录取为直博生的推免生,第一年学业奖学金1万元,助学金每年2.3万元,助研津贴一般不低于500元/月,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年限延长至5年。
附件:1.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适用于学优/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哈尔滨工程大学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意见表-适用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3.哈尔滨工程大学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表-适用于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4.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意见表-适用于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5.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适用于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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