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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

  一、学院调剂条件(校内、校际)

  (1)校内调剂基本条件

  a.满足《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的基本要求;

  b. 一志愿报考船舶工程学院;

  c.满足报考一志愿专业复试线且已参加复试。

  (2)校外调剂基本条件

  优秀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的基本要求,本科专业以及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为相同或相近专业,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原船舶与海洋工程)总分≥270,力学总分≥280,水利工程总分≥280,数学必须考数一或者数二,外语必须考英一、英二、俄语或日语,接受调剂门类为工学。

  二、本系各专业调剂名额及系统开通、关闭时间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学习

形式

调剂

名额

系统开

通时间

系统关

闭时间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原船舶与海洋工程)

全日制

141

(含烟台产教融合基地专项75人,含校内调剂)

2020年5月20日08:00

2019年5月20日20:00

非全日制

10

2020年5月20日08:00

2019年5月20日20:00

080100

力学

全日制

13

2020年5月20日08:00

2019年5月20日20:00

081500

水利工程

全日制

9

2020年5月20日08:00

2019年5月20日20:00


  备注:土木水利(专业学位)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优先选择是否进入烟台产教融合基地专项。相关信息详见:http://sec.hrbeu.edu.cn/2020/0513/c229a250754/page.htm

  调剂名额具体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hrbeu.edu.cn)和本院系网页上公布的调剂信息。随时更新。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生登录国家系统报名。分专业截止时间见上表。

  2、报名结束后,院系确定复试名单,公示。

  3、院系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4、复试结束后,院系确定调剂待录取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后,学院公示。

  5、校研招办向审核合格的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生在24小时内确认接收待录取,超过时间者认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均以电子版形式于5月21号之前发送至邮箱:yanxue@hrbeu.edu.cn

  非应届考生:

  (1)学历证书;

  (2)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在考生承诺真实的前提下,也可提供本科院校管理信息系统出具的成绩单电子版先参加复试,待入学后复查。

  应届本科生:

  (1)学生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在考生承诺真实的前提下,也可提供本科院校管理信息系统出具的成绩单电子版先参加复试,待入学后复查。

  大学生士兵计划:

  除提供非应届考生要求材料外,此类考生另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学院将对考生调档并政审,未提供政审材料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5月23日9:00-18:00,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区

  复试地点: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50)+题库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12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2)×30%

  复试达标线为120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达到报考条件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2020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相应加分政策。

  复试内容:

  (1)外语测试:对专业术语和基本知识的表达能力及掌握情况;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交流能力。

  (2)题库测试:从学生所选科目题库中随机抽取一道试题。

  (3)综合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专业兴趣;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对本学科的了解情况;科研兴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潜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和举止、表达以及礼仪等。

  录取:

  (1)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严格依据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低于达标线者不予拟录取。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2)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a.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b.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达标分数线者不予拟录取;

  c.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d.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e.非本校应届国防生的其他高校或军事院校的考生不得录取;

  f.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缴费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考试费100元/人次,且须通过网银缴费,缴费平台为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2)建议考生于2020年5月23日前完成缴费。复试前未缴费将无法进入复试界面。

  体检

  新生报到时由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其他要求

  (1)复试程序和相关要求

  a.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瞩目”为备用平台。

  设备及网络要求为:笔记本电脑1台(或台式机+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建议尽量使用笔记本电脑),预装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支持Mac);1-2部智能手机(版本不能过于陈旧,手机电量充足);网络环境稳定,笔记本电脑应接入有线网络。建议考生准备2部手机,1部手机用于突发情况下的复试备用;

  软件要求为:考生提前下载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包括备用软件),学习并掌握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提前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

  环境要求为: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复试采用双机位模式,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b.为保证公平公正,复试采取“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在复试开考后超过15分钟未联系到考生,将按缺考处理。

  c.考生需要提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手持签字后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拍照并和审核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yanxue@hrbeu.edu.cn

  d.复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e. 考生参加复试前,必须登录指定网络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100元/生)并上传相关面试材料,未缴纳复试费或上传相关面试材料者将无法进入复试。

  f. 复试纪律要求: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秩序。

  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和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

  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化浓妆,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饰品等,不得中途离开座位,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

  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面试时全程正面免冠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监督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咨询邮箱:ouyangweiping@hrbeu.edu.cn

  监督和举报电话:82518865

  举报邮箱:wangchao@hrb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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