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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学院2013年复试日程安排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
  (四)加强诚信评判。学院要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五)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七)坚持分类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型硕士考生的复试要分类进行。

  二、复试资格
  (一)水声工程
  凡初试总成绩达到300分以上(含300分),且各科成绩均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信息与通信工程
  凡初试总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声学
  凡初试总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材料收取:
  2013年4月8日上午08:00—09:30,地点在教务办(水声楼311室)。
  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认真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查验考生的相关材料
  1.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或军官证);
  (3)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5)《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附件8)。
  (6)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附件12,需要签署承诺书人员名单另附)。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测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笔试总分200分,面试总成绩150分。
  (一)笔试:笔试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200分,合格线为120分。
  (二)面试:面试分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要求全面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满分50分。专业综合面试合格线为60分,外语面试合格线30分。
  (三)凡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任意一项低于达标分数线者不予拟录取。

  五、面试的基本要求及复试方法:
  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总成绩(15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5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素质与能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获奖等;
  ③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专业兴趣;
  ④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⑤心理健康状况考核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具体考核办法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情况、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
  ⑦人文素养;
  ⑧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外语测试的内容及要求
  外语测试主要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能够熟练的用外语交流、查阅本专业领域外文文献以及撰写外文科技报告和学术论文的能力。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9:30—11:30
  地点:在水声楼410、411教室
  (二)面试
  1.外语面试
  时间:2013年4月8日14:00-18:00
  2013年4月9日08:00-12:00
  地点:在水声楼414教室
  2.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2013年4月8日14:00—18:00
  2013年4月9日08:00—12:00
  地点:综合面试一组在水声楼411教室
  综合面试二组在水声楼401教室
  综合面试三组在水声楼408教室(4月8日14:00—18:00)、315会议室(4月9日08:00—12:00)

  七、拟录取工作
  (一)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排序由高向低依次拟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凡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中的任意一项低于达标分数线者不予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不予拟录取生。
  (三)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为准。
  (四)录取类别的确定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定向、自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单独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国防生、强军计划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其他在职考生可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
  (五)所有定向、委培考生均需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5),由研究生所在单位、考生、研究生院各执一份,由院系收齐后统一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理。
  (六)申请保留资格者,必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见附件7)。
  (七)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3天。
  (八)复试加分项目
  按照教育部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关于资助体系及学费
  有关具体办法参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资助办法》(校研字〔2010〕25号)文件。

  九、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学院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向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第一时间内给予答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向异议考生反馈。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工程学院招生复试投诉电话:0451—82569510,电子邮箱gaomingsheng@hrbeu.edu.cn。

  十、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水声工程学院
                              2013年4月3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硕士复试体检须知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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