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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力争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根据国家教委和财政部教财[1996]85号有关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同时结构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一、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一)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资格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分类标准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和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00元,实发17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20,实发190元。
  3.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40元,实发210元。
  4.每生每月下浮的30元,不再平均发放,将根据参加"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实际情况发放。
  (三)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发放
  除下浮的30元外,普通奖学金按月发放,"三助"金根据各个研究生每学期参加"三助"情况相应发放。
  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分类及标准
  1.一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人民币、下同);
  2.二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
  3.三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00元(A级)、300元(B级);
  4.为奖励研究生中的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在英语六级统考中成绩优秀的研究生以及在校级以上学习、活动中有特殊表现者,设立优秀单项奖学金。
  ①校优秀毕业奖学金:每人1000元;
  ②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每人400元;
  ③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优秀奖学金:成绩在80分以上者,每人奖励200元;成绩在75-79分以内者,每人奖励100元。
  ④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学校认为必须给予奖励的。
  (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资格
  1.奖学金申请者必须是本系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学年的学习。
  2.奖学金申请者基本条件:
  ①思想品德优秀,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②热心社会公益,热诚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
  3.凡符合本系1、2项要求并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学习课程成绩优以上门数占总学习门数的90%以上,其余课程成绩均在良以上;且本学年在正式出版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一年级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二、三年级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且学年内从未缺席研究生有关集体活动(有关要求另文宣布),且学年内从未受到宿舍文明建设黄牌警告者(有关要求另文宣布),可以申请一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硕士点最多只允许一人申请)。
  4.凡符合本系1、2项要求并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学习课程成绩优以上门数占总学习门数的80%以上,其余课程成绩均在良以上;且本学年在正式出版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一年级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二、三年级以第二作者以上身份发表二篇以上(含二篇)],且学年内从未缺席研究有关集体活动(有关要求另文宣布),且学年内从未受到宿舍文明建设黄牌警告者(有关要求另文宣布),可以申请二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5.凡符合本系1、2项要求并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学习课程成绩优以上门数占总学习门数的60%以上,其余课程成绩均在良以上,且本学年在正式出版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论文、文章者;在校级以上科技学术研究、开发上获得显著成绩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且以上同学本学年内缺席研究生有关集体活动一次以下(含一次),学年内受到宿舍文明建设黄牌警告一次以下(含一次)者,可以申请三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6.毕业班学生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可获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另文通知)
  7.被评为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者,可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选办法另文通知),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者,奖学金就高档次领取一次。
  (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申请程序和评审方法。研究生奖学金每学年申请和评审一次,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每年九月十五日至十月一日)提出申请。
  一、二、三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必须详细填写《华侨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推荐、系领导审核后报研究生处,由学校审批。原则上每学年获奖总人数不超过二、三年级研究生数的30%(一等优秀研究生不超过5%,二等优秀研究生不超过10%)。
  (四)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每年六月申请和评审。
  (五)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时间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时间和评审时间相同。
  (六)获得一、二等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毕业生、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者,学校同时发给荣誉证书。获得三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者由研究生处发给荣誉证书。
  (七)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优秀奖学金。
  1.本学年受校纪处分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者;
  2.本学年所在宿舍受到宿舍文明建设红牌警告者;
  3.曾受校纪处分,无明显进步者。
  三、其他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粮油、副食品补贴每人每月59.7元,与普通奖学金同时发放。
  (二)其他单位、部门、个人资助、捐款,发放办法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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