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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侨大学统计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的通知

  一、学院简介

  华侨大学统计学学位点是依托华侨大学数量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设立的统计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并于2012年1月开始统计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同年10月被确认为福建省重点学科。为了提升统计学学科建设的科研水平,华侨大学于2014年10月成立了“现代应用统计及大数据研究中心”。2015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开始统计学本科专业招生。华侨大学为了重点发展统计学专业,于2015年4月专门成立了统计学院。

  统计学硕士专业按一级学科建设,现有四个研究方向,即经济统计、金融统计、统计理论与方法和大数据科学。四个学科方向开设高等数理统计、非参数统计、高级计量经济学、金融时间序列分析、金融计算、贝叶斯统计学、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统计软件与数据分析等统计类核心课程,以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经济学素养、坚实的统计理论基础、熟练进行数据分析技能为目标。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5人,专任教师19人(其中,正高5人,副高4人;具有海外留学背景9人;取得博士学位19人,比例为100%)。现任教师中,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人,入选2014年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福建省高校名师1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闽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1人、福建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人,泉州市桐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

  二、奖助政策

  (一)凡是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都可享受最低二等奖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0元)和第一学年普通学业奖学金(5000元)。

  (二)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被录取的推免生在大四期间均可提前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

  详情请见华侨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一览表。

  (http://yjszs.hqu.edu.cn/info/1033/1085.htm)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专业及研究方向

专业代码

专业

研究方向

027000

统计学

经济统计分析

金融统计分析

统计理论与方法

大数据科学


  五、报考流程

  (一)预报名

  1.时间: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9月22日左右)

  2.安排:有意申请免试攻读华侨大学统计学院硕士学位的学生,提交以下材料至指定邮箱:

  ①《华侨大学2019年推免生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②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③《学生证》(原件扫描件)。

  ④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扫描件)。

  学院会对预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可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并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华侨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二)正式报名

  1.时间: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2日左右)

  2.安排: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于有效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3.审核

  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4.复试

  (1)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2)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学院不收取复试报名考试费。

  5.体检

  推免生均须在所在地县级人民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盖章后的升学体检报告原件交至复试所在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录取

  ①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③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我院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有关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电话:************(郭老师)

  邮箱:guoguilian@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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