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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荐细则

  (一)推免名额

  学院共有推荐名额正选3名,候选1名;其中建筑学系推荐2名,城乡规划学系推荐1名,风景园林系推荐1名。根据实际情况,由推免工作小组综合考量,集体讨论决定正选名单。

  (二)入围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就业或出国留学的计划。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GPA(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15%以内,且大一至大四各学期设计类课程成绩良及以上。

  6、外语水平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7、对于专业特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可以将GPA(平均学分绩点)放宽至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1)获得全国级(或以上)设计类奖项三等奖以上,且排名为第一作者。奖项如下:

  建筑类:UIA国际建协学生竞赛、国际威卢克斯建筑学生设计大赛(IVA)、Archiprix全球建筑毕业设计大奖赛、亚洲建协学生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作业观摩、中联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AutodeskRevit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台达杯国际太阳能建筑设计竞赛、亚洲建筑新人战;

  城乡规划类: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ISOCARP))、联合国人居署、国际住房与规划联合会、亚洲规划院校联合会(APSA)、全球规划院校组织联席会(GPEAN)、城市规划教育联席(CUPEN)、国际中国规划学会(IACP)等国际机构不定期组织的竞赛;全国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作业交流和评优;

  风景园林类:IFLA国际风景园林学生设计竞赛、ASLA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年度奖、美丽奖世界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新人杯”全国大学生室内设计竞赛、中国环境设计学年奖;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教育部学科评估认可的国内学术期刊,且已见刊的专业论文,具体期刊如下:SSCI、A&HCI、CSCD、CSSCI、建筑学报、时代建筑、建筑师、风景园林、中国园林、国际城市规划、现代城市研究、新建筑、古建园林技术、世界建筑、建筑创作、规划师、室内设计与装修、中国城市林业以及华侨大学期刊分类中规定的二类及以上期刊。

  (3)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为第一位)。

  (4)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奖项。

  (三)综合评分

  1、本次综合评分由绩点分数和个人奖励分数两部分组成,绩点权重占比为90%,个人奖励权重占比为10%(最高不超过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l绩点分数=绩点(5分制)*20*90%

  l个人奖励分数=竞赛1分值+竞赛2分值+论文分值+挑战

  杯成绩分值+……

  综合得分=绩点分数+个人奖励分数

  2、个人奖励分数计算由建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核准、认定,具体方法见附件3,不同专业计算方法不具有可比性。

  3、综合得分各专业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自主报名: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9月11日12:00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1),本科前四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学院教学秘书开具),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D5-301任明娟老师处,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请以专业+名字命名,发至邮箱:jzxyhqu@126.com。

  (二)资料审核通过后,暂定于9月13日进行成绩计算。

  (三)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将于9月17日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汇总材料后统一上交研究生院。

  (四)学校审定推免生名单: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推免生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并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h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确认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三、注意事项

  (1)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①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②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并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建筑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1.华侨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2.华侨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3:2019年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和排位工作说明 .doc

  4.华侨大学期刊分类

  建筑学院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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