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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推免工作细则

  为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2017〕50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际情况制定如下推免工作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一)成立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推免生的推荐、考核与接收工作。对于推荐、考核与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应明确责任与分工,同时密切配合,确保学院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

  1.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振翔

  副组长:林庆祥、汤兆云、侯志阳

  2.学院推荐小组

  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主要负责推荐工作,推荐小组成员包括教师代表、教学秘书及2018届毕业生辅导员等。由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主要负责推免生的考核与接收等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要负责推免生的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鉴定等工作。

  学院在开展推免工作过程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学业成绩为基础,着重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科研潜质进行考核,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二、推免的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GPA(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同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6.外语水平条件:

  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艺术、体育类学生可适当放宽。

  7.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经学院审查后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

  (2)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技术创新或发明、作品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8.对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本科学习阶段取得以下优异成绩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1)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均为前三位)。

  (2)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奖项;

  三、推免程序及时间安排

  推免工作主要包括推荐和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我院推荐工作在9月19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于10月22日前结束。

  (一)推荐阶段

  1.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工作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订2018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含推荐和接收细则),并必须上网公布后方可开展推荐免试工作。

  学院制定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可根据学院情况自行确定选拔办法,对选拔的各环节进行量化(如笔试、面试、实验或各类获奖情况加分等所占的比重)。

  2.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在9月12日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本科专业)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3.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对符合条件申请者进行考核选拔工作,确定拟推荐名单。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笔试

  时间:9月14日10:00——11:30

  地点:学院二楼会议室

  内容:基础知识

  面试

  时间:9月14日15:00

  地点:学院二楼会议室

  内容:基础知识、英语

  4.推免名单上报学校审定。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9日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推免生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并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h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确认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二)接收阶段

  1.网报培训:研究生院将对所有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的报考指导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2.学院组织复试并确定录取名单:网报期间,学院上网查看并审核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及时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推免生上网确认。根据报考情况组织考生复试,并确定推免生录取名单(本学院的推免生可免予复试,以取得推荐资格的复试分数作为录取的复试分数上报)。

  10月25日前未落实接收学校的推免生,其资格自动取消。

  3.学校审定推免生接收名单: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拟接收推免生名单进行审定,并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h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确认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推免生拟接收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2日前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并由学校统一发送网上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上网确认。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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