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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祝贺你!你已被我校录取为2011级研究生,现将有关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注册时间:2011年9月10日。
  凭身份证、华侨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报到,其中应届本科生须同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同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于9月6日前向校研究生处递交书面请假手续(延期报道申请表见附1)。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报到地点(所在学院迎新报到点):
  ●泉州校区报到地点(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分子药物学研究所,共10个学院(所)在泉州校区报到。
  ●厦门校区报到地点(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建筑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共8个学院在厦门校区报到。
 

  二、2011级研究生每年应缴纳费用和缴纳办法:

  1.收费标准(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博士、硕士新生代办费约为350-650元不等(代办费详细清单待入学报到注册时告知)。
  2.费用缴纳办法:
  学校统一为硕士新生办理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博士新生到校后自行选择办理),银行卡随同录取通知书寄出。新生可到当地中国银行的任何一个网点将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生活费等款项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借记卡里;当地没有中国银行的新生,可将所需费用采取汇款方式,从当地其他银行汇入学校统一办理的借记卡里(详见新生入学缴费须知),保存“汇款人回单”(以便查对)。所有新生应在报到前15天办理好存汇款, 学校将在9月初办理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扣款。
 

  三、党团组织关系:

  在入学报到时,须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福建省外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部门开具,抬头填写“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接受单位填写“华侨大学党委组织部”;福建省内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或单位党委组织部开具,抬头及接受单位都填写“华侨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应凭团员证迁移组织关系,并携带团员档案。
 

  四、户籍事宜:

  1.福建省内生源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
  2.福建省外生源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A.建筑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的新生,拟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应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B.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分子药物学研究所的新生,拟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应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派出所。
  C.户口迁移证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禁止自行涂改),并盖有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务必填写到**省**市(县),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且要有居民身份证编号。
  注:户口迁移证由学院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收取,汇总后于2011年9月24日前交校保卫处户籍室,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每位新生入学报到时,需上交填写完整的《华侨大学学生户口信息采集表》(附2)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证需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二份。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由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同时提交1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背面注明学院、专业、姓名),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需提交一份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户口内页复印件一份)。
 

  五、新生个人人事档案:

  请将《录取通知书》中随附的《人事调档函》及时转交档案保管部门,并办理调档手续(华侨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办理此事项)。研究生处将于8月下旬公布档案到达情况。
  除定向、委培生以及MBA、MPA专业以外的所有新生个人人事档案须于8月底前转到我校研招办,档案在报到时间未到校者,将不给予报到注册,请各位新生务必关注档案转递时间。
 

  六、其他:

  1.请勿提前到校,提前到校者恕无暇接待。
  2.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报到时应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准备当年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十张(办理学生证等,个人保存备用)。
  4.携带四季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亦可入学后购买。
  5.仔细阅读关于国家助学贷款(附3)、医疗保险政策(附4)、家庭情况调查表(附5)、协议书(附6)等相关材料,并于报到后按要求提交(其中协议书每个考生必交,可让家长先签字)。
  6.新生若有疑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22692539。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

 

  附件:相关文件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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