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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研招办处长2009年硕士生招生政策解读

  一、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整体情况

  湖南大学是由岳麓书院衍续至今、办学历史悠久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研究生院。学校设有30个院系,拥有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7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7个专业学位授权,61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14个,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10大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4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970余人,教授、副教授1200余人,中科院院士2名,工程院院士3名,双聘院士9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19人(含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长江学者”17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4人。在校研究生8000余人。

  二、2009年招生计划及历年招生情况

  按照适度增长的趋势,我校2009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总指标初步拟定为3000人,具体人数须以国家下达的学校招生计划数为准。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学院所招生人数是由学校拟定的招生规划人数,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研究生入学考试情况确定。

  近几年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在教育部的指导思想下稳步增长。我校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2614人,博士研究生359人,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2800人,博士研究生373人,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2903人,博士研究生386人。

  自200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报名人数首次突破1万人后,近几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数都超过1万人,具体的情况为报考2006年硕士研究生10590人,报考2007年硕士研究生10842人,报考2008年硕士研究生10097人。一些传统学科和优势学科(如土木工程、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理论、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比较受学生欢迎,报考的人数相对较多。我校的录取比例一般在3:1左右。

  三、湖南大学的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模式

  改革研究生学制。在实行学分制的基础上,硕士生实行以2年为基础的2~4年弹性学制;博士生实行以4年为基础的4~6年弹性学制;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士生实行以5年为基础的5~8年弹性学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的导师资助制,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应在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中发挥作用并作出贡献,在科学研究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继续按照一级学科制定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强化基础的同时,突出培养特色和创新性。推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优化与创新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着重加强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能力培养。继续实施研究生创新工程。

  四、2009年将实行研究生奖学助学制度

  2009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大幅度提高资助强度,扩大资助范围,并实行资助动态管理。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一等(全免学费)、二等(半免学费),覆盖面达70%(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并设立研究生“三助”助学金,通过为科学学位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能够让55%的科学学位研究生通过承担“三助”工作获得助学金。注: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和软件工程硕士一律不参加学校的奖助学金评定,并须按要求交纳培养费。软件学院面向软件工程硕士设有奖助学金。

  五、历年考研复试情况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下设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参加复试必须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形式主要包括专业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以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重点的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外语听力测试30分、专业综合面试70分。

  2009年的复试政策尚未公布。2009年研究生录取的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4月,具体时间由我校根据初试成绩的公布时间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将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通知中直接通知考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笔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已列入本招生简章,笔试与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为120%左右(具体比例依实际情况而定)。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在复试通知书中通知)。我校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下设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各学院复试监督组还组织部分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参与本学院复试监督工作;学院及时在本学院的网站和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上报拟录取名单后,学校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

  六、2009年推荐免试制度介绍

  我校今年接收外校推免生规模300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接受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别欢迎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数学、物理学、历史学等学科专业的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是思想表现好,并已经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基本程序是:①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gra.hnu.cn)上查看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②下载相关表格;③将全部申请材料寄送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④我校评审申请材料,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校复试;⑤研究生院给复试合格并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发放接收函。推荐免试的优惠政策是:所在高校设有研究生院,且所在专业属全国重点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学校择优选择50人全免其学费并提供5000元/年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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