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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解读

  一、院校概况

  湖南大学是由岳麓书院衍续至今、办学历史悠久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 ”重点建设的高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研究生院。学校设有30个院系,拥有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17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7个专业学位授权, 61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14个,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10大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4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970余人,教授、副教授1200余人,中科院院士2名,工程院院士3名,双聘院士9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19人(含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长江学者”17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4人。在校研究生8000余人。

  二、招生状况

  近几年湖南大学招生规模在教育部的指导思想下稳步增长。湖南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2614人,博士研究生359人,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2800人,博士研究生373人,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2903人,博士研究生386人。

  2009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总指标初步拟定为3000人,具体人数须以国家下达的学校招生计划数为准。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学院所招生人数是由学校拟定的招生规划人数,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研究生入学考试情况确定。

  三、热门专业

  一些传统学科和优势学科,如土木工程、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理论、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比较受学生欢迎,报考的人数相对较多。湖南大学一般专业的录取比例在3:1左右。

  四、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模式

  湖南大学在不断的科研道路上总结经验,近年改革了研究生学制。在实行学分制的基础上,硕士生实行以2年为基础的2~4年弹性学制;博士生实行以4年为基础的4~6年弹性学制;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士生实行以5年为基础的5~8年弹性学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的导师资助制,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应在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中发挥作用并作出贡献,在科学研究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继续按照一级学科制定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强化基础的同时,突出培养特色和创新性。推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优化与创新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着重加强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能力培养。继续实施研究生创新工程。

  五、复试

  湖南大学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下设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参加复试必须符合湖南大学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形式主要包括专业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以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重点的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听力测试30分、专业综合面试70分。

  六、推免生

  今年接收外校推免生规模300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接受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特别欢迎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数学、物理学、历史学等学科专业的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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