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法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法学教育发端于1906年,当时称“湖南公立政法学院”,以后几经发展变迁,到1926年由“湖南公立政法专门学校”并入省立湖南大学,成立湖南大学法科。1941年设置法律系,1945年改称湖南大学法学院。1953年
法学院
1、办学历史
法学教育在湖南大学已有百年历史,享有"千年学府、百年法学"之美称。1904年,湖南仕学馆就设有 法政速成科。1926年,湖南大学正式设立法科。1941年设置法律系,1945年改称湖南大学法学院,1953年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湖南大学文、法 等学科被并入到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湖北经济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等学校。1987年原湖南财经学院设立经济法专业,1988年建立经济法律系,1995年 由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原湖南大学恢复法学专业的招生,2000年新的湖南大学恢复组建法学院。
2、师资水平
法学院现有专业教师5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人,教授16人,副教授2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6人,在 读博士的教师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省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3名,湖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6 名,有多位教师在中国法学会及全国性法学专业研究会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等职。另外,聘有国内外知名学者近20人为客座教授、兼职教 授,定期来校讲学。
3、学科建设
法学院学科发展已形成以经济法为龙头,人权法为特色的学科门类齐全,全面发展的态势。05年获得经济法学博士 学位授予权,实现了湖南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历史性突破。同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法理学、环境法学、国际法 学、宪法行政法学7个法学硕士点,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经济法学科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9人,形成了4个稳定的研究方向和比较完备的学科梯队。 2001年,经济法学科被批准为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2003年,经济法课程被批准为湖南省重点建设课程。在发展经济法学科的同时,民商法学、法理学、国 际法学、刑法学、环境法学等学科都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学院现拥有一万一千平方米的法学楼,设有法理学和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 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八个教研室,一个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一个多功能模拟法庭,一个法律图书馆,一个电子阅览室。
4、科学研究
法学院现有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经济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所、民事法暨科技法与国有财产法研究 中心、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商事法与投资法研究中心、罗马法研究中心、湖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此外,“湖南律师教育学 院”、 “湖南省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湖大)基地”等机构也相继挂靠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学院近五年先后承办了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的成立大会暨学术讨论会、全国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年会、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年会、经济法基础理论研讨会、民商法、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互动与发展高级 论坛、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第二届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中国仲裁制度的发展方向"研讨会、中国仲裁论坛第三次会议等学术会议。全院专业教师参 加校外学术交流活动150余人次,校外专家来校讲学300余人次,与瑞士弗里堡大学、世界宪法学会、香港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大学进行了有关项目的合作研 究和广泛的学术交流。
2000以来,获得各类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10余项,其中国家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项,国际合作项目18 项,省部级课题80余项,科研经费达400万余元,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3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800余篇,其中权威刊物40余篇、核心刊物400余篇、 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论文9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著作100余部。创办了法学理论读物《岳麓法学评论》,另有"岳麓法学文库"出版问世,受到学术界的 关注和好评。
5、学生培养
秉承湖湘文化传统,凸现现代法治精神,发掘法学历史资源优势,形成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本体,法律职业培 训为辅助的多层次办学体系。以理论法学为基础,经济法学为龙头,人权法学和社会办学为特色,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实现通才教育,秉承了"规范、务实、创 新、发展"的办学精神,适应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科学发展的整体态势,引导学生向多向度和个性化发展,培养具有千年学府的历史印记、百年法学的 思想性格、法治时代的精神风貌 ,忠于宪法和法律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1200余人,其中,本科生学生近500人,研究生700余人,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各级党政机关、 司法机关、人大、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工作,近几年学生就业率达95%以上,历届毕业生获得了用人单位和社会各单 位的好评。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前身是湖南大学1928年建立的政治系。1952年起由于全国院系调整而中断。200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系设立行政管理学专业。2003年3月,以原人文社会科学系公共管理教研室为基础,经过校内资源的整合和人才的引进,正式成立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我国著名的政治学家王邦佐教授担任首任院长、现任名誉院长。中国公共管理学科奠基人、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夏书章教授担任高级顾问。学院现有行政管理学、政治学、土地资源管理三个系,另有湖南省廉政与监察研究基地(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湖南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池田大作研究中心、湖南大学非营利组织(NPO)研究所、湖南大学低碳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挂靠我院。学院拥有公共管理、政治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授权,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国际关系、中外政治制度、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10个硕士点,并在2003年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授予权,具体承办湖南大学MPA教育,有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2个本科专业。
学院拥有一支年龄与职称结构合理、高学历的师资队伍。有专任教师40人,其中教授8人(博导3人)、副教授18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14人,在读博士10人,有3名分别获得日、英、法国博士、硕士学位,另有19名中央部门和省市领导担任兼职教授。学院与多所国内著名大学及英国诺丁汉大学、日本关西大学等国外著名大学的相关院系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行政管理专业——“政府的思想库,公务员的摇篮”。当公务员目前已成为不少高校毕业生的“首选”,而行政管理专业被誉为“政府的思想库,公务员的摇篮”。它是学习和研究行政管理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揭示行政管理规律,掌握行政管理的知识、理论、方法、技术,培养行政管理专门人才的专业。因此行政管理是管理的一个类别,既有自己的特性,又有管理的共性,共性使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的人才也能从事其他管理工作。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培养党务、政务管理与政策研究高层次专门人才。当前我国正处于党政体制改革过程中,管理体制朝国际化、现代化、科学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的大势不可逆转。这对党政管理队伍的专业技能、素质和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就是要培养党务、政务管理与政策研究的高层次专门人才,重在锻炼政治思维,培养领导者,培养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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