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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大学考研调剂相关规定

  ►调剂

  (一)所有专业不接收校外调剂。

  (二)校内调剂

  1.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国家A类分数线;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工作程序

  (1)公布校内调剂的专业、接收数和要求(另见通知)。

  (2)考生申请调剂复试。

  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但未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直接申请参加其他专业的调剂复试。

  (3)学院根据一定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4)复试。

  (5)接收调剂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6)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复试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学费标准、奖助政策、住宿安排等方面的差别明显,请考生谨慎考虑。是否参加非全日制的调剂复试,由考生自愿申请。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法律(法学)只能接受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的生源调入。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3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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