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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大学考研拟录取考生调档更改接收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事项的通知

  一、档案

  目前各学院已经给考生发放调档函,请考生按照调档函的要求办理档案调取手续,档案务必邮寄给报考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管理学生档案,如果档案邮寄到研招办将会被退回。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不能将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各专业学位的在职学习形式向的考生录取类别也均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通知书发放之前与招生学院、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不再调取档案,也不参加硕士生奖助学金的评定。考生与招生学院之间的定向协议书请联系学院签订。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协议由考生与单位自行协商签订,对于内容和格式我校不作统一要求,考生须将该协议的复印件交招生学院。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如果没有整理完,可以先调取一部分档案到报考学院或者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函,待6月底毕业手续办完后再邮寄档案。

  推免生如果没有领取调档函的,可以自通知之日起向报考学院联系领取调档函。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将定向协议书(点击下载,协议书必须双面打印,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考生本人已签名)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再返还考生。

  非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也应按照调档函的要求将档案调入报考学院。

  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4月30日之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

  三、录取通知书

  更改邮寄地址:为及时准确收到录取通知书,4月14日-5月10日,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入)更改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若不需邮寄,在系统邮寄地址中填“自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院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发放时间:预计在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本网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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