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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大学考研新生入学须知

  每位新生收到的材料包括:①研究生录取通知书。②中国银行卡(含用卡须知等)。③湖南大学201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为使您顺利完成报到手续,现将入学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预报到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登录“湖南大学迎新系统”(http://yxxt.hnu.cn)申请住宿(新生首次登陆需按提示进行注册)。
  迎新系统从2015年7月10日起开放,新生在确定出发时间后再次登录迎新系统进行预报到,以便我们了解您是否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并安排迎新工作事宜。

  二、住宿申请
  研究生住宿实行自愿申请制,学校根据现有的住宿资源情况,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房源供研究生自主选择宿舍及床位。研究生住宿申请每年统一申请一次,未申请住校的研究生,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提交住宿申请:有住宿需求的研究生新生请于7月10日9:00—7月20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大学迎新系统”(http://yxxt.hnu.cn),依次点击左侧“导航菜单”—“新生预报到”—“住宿申请”进行住宿申请。原则上入住时间为一学年。不接受下列新生的住宿申请: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各专业学位中“在职班”研究方向、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除外)。
  查询申请结果:8月1日9:00后登录“湖南大学迎新系统”,依次点击左侧“导航菜单”—“新生预报到”—“床位预定”,查询申请结果。
  预定床位:学校根据“学院相对集中”的原则提供宿舍床位,请申请通过的同学务必于8月1日9:00—8月7日17:00期间完成床位的挑选和预定。
  为加强不住校学生管理,不住校新生请于7月10日9:00—7月20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大学迎新系统”,依次点击左侧“导航菜单”—“新生预报到”—“住宿申请”,在对话框确认不住校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hnu.cn)-“博士研究生招生”和“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内《关于2015级研究生新生网上申请住宿的通知》。

  三、报到
  (一)报到时间:9月4日—9月5日。
  (二)新生报到地点及具体住宿信息将于开学前一周在迎新系统中公布,请新生及时查看,并按照公布的地点报到。学校届时在长沙火车站、长沙火车南站、长沙黄花机场设有迎新站,不提倡家长送行。校园交通和乘车点等信息也可以在迎新系统中查询。
  (三)新生报到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新生到达报到地点后,凭身份证和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报到。录取通知书是新生报到的凭证,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到
  1、2015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新生,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直接来湖南大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8名已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免除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直接于9月4日—9月5日来湖南大学办理报到手续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其他41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新生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报到事宜另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报到须知”),一年后凭录取通知书来我校报到,请妥善保管好录取通知书。
  3、2014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持身份证和当时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
  (五)国防生研究生新生报到
  1、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校已为其办理保留学籍两年,新生在部队单位工作两年后凭录取通知书来我校报到,请妥善保管好录取通知书。
  2、2013级国防生硕士研究生,持身份证和当时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

  四、入学资格和档案
  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事先向学院递交书面请假条,并出示有关证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入学后三个月内,经复查不合格者(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复查),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后,新生在9月10日前将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学院收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后,新生在9月10日前将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学院收复印件。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在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在入学报到时档案和工资关系仍未调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不能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所有博士研究生须将本人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经核查如发现未按要求办理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学费和住宿费
  (一)学费:所有研究生新生按照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确定的标准缴纳学费。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照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类别和专业
专业代码说明
第一学年预缴标准
(单位:元/生)
一、博士研究生
 
 
各专业
 
10000
二、硕士研究生
 
 
(一)学术型
 
 
各专业
 
8000
(二)专业学位
 
 
1.经济学类
专业代码以02开头
14000
2.法学类
专业代码以03开头
10000
3.教育学类
专业代码以04开头
10000
4.文学类
专业代码以05开头
13000
5.历史学类
专业代码以06开头
8000
6.工学类
专业代码以08开头
12000
7.农学类
专业代码以09开头
10000
8.管理学类(不含MBA
专业代码以12开头
14000
9.艺术学类
专业代码以13开头
9000
10.工商管理硕士(MBA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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