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设计艺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
设计艺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的实际情况,设计艺术学院于2013年3月12日召开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和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制定《设计艺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现予颁布实施。
一、成立设计艺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设计艺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
二、复试分数线
2013年设计艺术学院招生的三个学科和领域,凡达到学校分数线者,均进入复试环节。
三、复试工作细则
1.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专业课(专业综合面试与专业课笔试)、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测试、体检等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2. 专业综合面试与专业课笔试
(1)专业综合面试基本内容与要求
专业综合面试总分分值12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设计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参加面试时,考生需要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本人的本科学习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设计作品集、获奖证书、获得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和准确。所有提交材料均需上交,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对数据的进行核实。凡出现使用他人作品冒充、篡改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按照考试严重舞弊处理。直接取消录取、入学资格。对于已入学的研究生,予以开除和取消学籍处分。所有舞弊行为,均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2)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总分分值100分,按照专业方向(二级学科)分别命题。设计学和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工业设计、设计历史与理论、信息与交互设计、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方向)、艺术硕士(产品艺术设计、媒体艺术设计方向)考生到二楼机房参加复试,可自带笔记本;设计学和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环境设计方向)到指定的画室参加考试,自带绘图工具,图纸学院提供。
四、具体工作安排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备注 |
3月22日 |
8:30-11:30 |
前进楼404 |
心理状况测评 |
|
3月23日 |
9:00-11:30 14:00-14:30 15:00-17:30 |
设计艺术学院532 研究生院安排考场 设计艺术学院532 |
面试、资格审查 听力考试 面试、资格审查 |
听力考试一定按时参加 |
3月24日 |
8:30-9:30 |
学院214教室 |
复试基本情况介绍、国际合作项目介绍,答疑;填写国际合作项目调剂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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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 |
9:30-16:00 |
计算机房、画室 |
专业课考试 |
|
注意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考生参加完资格审查后缴纳复试费80元/人。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考生携带准考证和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辅修所报考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成绩单;近三年参加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⑤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体检用)。
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四、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验证,并缴纳复试费。
五、参加设计学、艺术硕士、工业设计工程的考生,愿意参加国际合作项目调剂的,填写国际合作项目调剂申请表。报考国际合作项目和愿意参加国际合作项目调剂的考生,均需要确定报考的研究方向。其指标和可招生的专业方向参阅《国际合作项目招生专业方向与指标》。
六、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确定:经学校批准2013年我院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2人(含推免生19人),计划招收全日制工业设计工程10人(含推免生5人),计划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10人(含推免生4人),计划招收国际合作项目20人。
2、具体录取办法:考生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国际合作项目调剂申请
1、国际合作项目招生专业方向与指标
2013年,国际合作项目共招收20名考生,按照招生专业方向的指标及其可以报考的专业方向如下:
专业方向 |
招生人数 |
入学考试报考的专业方向 |
数字产品设计 |
5 |
工业设计、设计历史与理论、信息与交互设计、产品艺术设计 |
数字媒体设计 |
5 |
信息与交互设计、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媒体艺术设计 |
人机环境与交互设计 |
5 |
信息与交互设计、环境设计、工业设计、设计历史与理论 |
数字声音与体验设计 |
5 |
信息与交互设计、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媒体艺术设计 |
2、申请条件:一、艺术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复试合格但未被本专业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国际合作项目,二、报考艺术学、艺术硕士和工业设计工程的考生,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者一门单科降5分,可以申请参加设计艺术学院国际合作项目的专业复试。
有意调剂的考生请于2013年3月20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先提交申请。(学院538办公室,电话88822418),逾期不再受理。
八、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用于资助脱产学习的优秀硕士研究生,金额为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脱产硕士生必须将档案调入我校,未调档的考生不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所有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第一志愿录取的部分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 奖学金的评定。
九、录取名单公示:
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张榜公示7天。公示期内,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负责妥善处理,处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期内,如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
未尽事宜,由设计艺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补充。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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