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文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湖南大学文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保证生源质量和录取工作的
湖南大学文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保证生源质量和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下设以院党委副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全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同时欢迎复试考生自愿申请作为观察员参与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
二、复试形式和内容
凡符合学校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都可参加复试。
复试形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以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重点的专业综合面试;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和体检。
专业课笔试根据所报方向,分别为《中国古代文学》(F2802)、《中国现当代文学》(F2803)、《中外文学比较》(F2804)、《古代汉语》(F2805)、《专业知识》(F2806),命题内容侧重于通识知识,注重考察考生的理论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评分权重100分。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外语听力测试、评分权重20分,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评分权重共120分,学院按研究方向组织分组测试。
外语口语测试方法如下:(1)口试内容含自我介绍、短文阅读并翻译、口头问答等;(2)考察注重于认读和口语交际能力,测试过程作录音记录;(3)评分权重10分。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方法如下:(1)分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艺学及汉语国际教育方向各命题若干,考生根据所报专业方向抽取其中1题作答(允许考生抽题2次);(2)命题内容侧重于专业理论和知识面,注重考察考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人文素养、社会工作表现和身体及心理素质等;(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评分权重11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10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
3月22日上午8:30~15:30,到学院办理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报到和缴纳复试费等手续。资格审查地点:中国语言文学学院415室,资格审查通过后,下午2:30~5:00之间,在前进楼304室参加心理测试。学院受理考生院内调剂申请。
3月23日下午14:00~16:30 ,外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时间、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3月24日7:50~12:00,考生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参加外语口语测试。地点:文学院对外汉语教学中心(321室),考生在文学院第一会议室(327室)准备测试;学院受理考生院内调剂申请。
3月24日上午8:00开始,复试考生分方向专业综合面试。地点:中国古代文学方向,学院第二会议室(402室);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现当代文学教研室(408室);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比较文学教研室(403室);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语言学教研室(404室)。考生可在文学院第一会议室(327室)准备测试。学院统一安排申请调剂考生至接受调剂专业方向再次面试。
3月24日14:00开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考生专业综合面试。地点:学院第二会议室(402室),考生在文学院410室准备测试。
体检时间:3月22日~25日 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四、调剂复试录取方案
第一轮调剂:院内调剂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接受学术型考生调剂。凡符合学校复试要求的学术型考生,经本人申请,可以调剂至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参加复试(笔试可选原专业方向)。根据本院招生计划,按接受调剂专业方向专家组面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轮调剂:校内调剂
根据学校第二论调剂要求及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受理文学(05)、教育(04)专业考生调剂申请。
五、拟录取办法
复试考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录取,学术型考生计划招生36名,专业型考生计划招生28名。学术型考生按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录取。中国古代文学方向计划招生14名(含推免生8人);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计划招生9名(含推免生6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计划招生2名(接受1名调整方向考生);文艺学方向计划招生2名(含推免生2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类计划招生9名(含推免生3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计划招生28名(含推免生5人)。学术型、专业型考生均按成绩总分(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分别重新排序,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凡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研究方向专业综合面试的考生,一律采用第一志愿所报研究方向面试成绩排序。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院内调剂录取或调整方向录取。调剂录取或调整方向录取依据考生志愿和接受调剂专业方向专家组的面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不能调剂。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小于72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用于资助脱产学习的优秀硕士研究生,金额为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脱产硕士生必须将档案调入我校,未调档的考生不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所有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第一志愿录取的部分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奖学金评定。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2012年3月13日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2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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