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生招生工作
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生招生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1、学院复试分数线
为坚持公证、公平的原则,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结合我院的上线考生多的实际情况,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术型硕士生复试分数线在我校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划定,具体如下:
学科(专业)名称 |
政治理论 |
英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理论经济学 |
60 |
60 |
90 |
90 |
355 |
应用经济学 |
60 |
60 |
90 |
90 |
355 |
专业型硕士生复试分数线以我校公布的为准,学院不再另设。凡报考我院学术型硕士生且满足我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报考了我院专业型硕士生满足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含在职)均可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复试(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2、学院招生人数
专业 |
学校下达指标 |
已接受推免生 |
夏令营合格且报考了我院的考生 |
录取考生人数(含在职) |
理论经济学 |
25 |
7 |
0 |
18 |
应用经济学 |
100 |
46 |
3 |
51 |
税务 |
35+1(骨干计划) |
7 |
1 |
27+1(骨干计划) |
国际商务 |
40 |
18 |
1 |
21 |
合计 |
200 |
78 |
5 |
117 |
注:本表中录取考生人数为除去了夏令营合格且报考了我院的考生人数
二、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学院报到和资格审查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行政楼617会议室。考生参加完资格审查后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120元/生。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2、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
3、“在职班”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或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④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考生可提交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或者工作经历证明中须能证实考生本人业务优秀,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复试组织管理及录取
1、严格按学校有关复试精神认真做好今年的复试工作。学院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复试工作,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具体名单附后)。
2、英语听力测试(共15分),由学院组织,时间:2014年3月21日晚7:30-8:00,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二教学楼,具体考场另行公布。
3、专业综合面试工作(共125分,含英语口语测试5分)。面试将分成若干个组,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五位老师(其中至少三位为硕士生导师,一位能全英文授课的老师主要负责英语口语的考查)和一名秘书。面试前统一评分标准,英语口语测试5分,专业素质和能力110分(其中大学成绩情况占40分,要求考生带齐大学成绩单等能证明成绩的材料),综合素质能力10分。面试设立题库,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作答,面试分组在面试前对外保密。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前按专业随机抽取确定。专业综合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由秘书对面试过程进行记录。对于在职考生,40分以考生面试时提交给面试组的材料来做评价,抽题问答等方式用于对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业务能力、工作经历的考察。
4.各专业指标的分配:学院严格按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录取,在一级学科下按同一比例进行二级学科招生指标的分配。
5、录取办法:
①按考生的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总分740分)直接加总,然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根据各专业方向事先确定的录取指标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则按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全日制考生复试时笔试(满分100分)不及格(<6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40分,含英语听力)成绩小于84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小于144分不予录取。在职考生满足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即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参加我院夏令营活动并通过夏令营笔试和面试的合格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及我院复试分数线者,直接进入录取程序。
四、调剂
1、院内调剂
①接收调进的专业:根据学校下达的各专业招生招标,结合我院已接收的推免生和考生上线人数,院内税务专业硕士可接收少量的调剂生。
②调出专业:报考了我院全日制国际商务硕士且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参加了我院复试且满足我院复试基本条件的考生。
③调剂及录取办法:复试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愿需填写调剂承诺书(面试当天上午8:00在学院601会议室发放)。录取则根据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全日制考生)的初试加复试的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具体名单,不填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予以淘汰。
2、校内调剂,凡符合我校但未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单科及总分)的学术型各专业考生,可按照我校校内调剂要求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递交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推荐给接收调剂的学院参加复试。学校可供接收我院的调剂单位为经济管理研究中心,考生也可与直接经济管理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梁老师。
考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一旦申请调剂将视考生主动放弃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考生不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必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五、奖助学金
学校对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学院具体的评定工作将在开学后进行。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4年3月12日
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亚斌
副组长:许和连
成员:郭平罗能生吴献金侯俊军刘志忠
秘书:陶娟张文静
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谢树玉
成员:汪新华考生甲考生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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