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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教育经济与管理

  2011年版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简介

  教育经济与管理属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中的二级学科,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可授予管理学或教育学学位。

  本学科拥有一支具有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多学科背景、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学术队伍,其中,多人具有海外学习或研究的经历;拥有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CSSCI来源期刊《大学教育科学》、湖南省教育评价研究中心等多个学术交流平台,并与国内外有关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较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本学科重点研究教育领域中经济与管理方面的理论与实际问题,探讨并揭示该领域的特殊规律,并在教育宏观治理、学校发展与管理、教育分类与评估、教育经济学等方向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特色,在国内产生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近5年来,主持承担了“高等教育质量省级监控体系研究”、“我国高等学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研究”、“中等学校管理增值评价”、“湖南省普通高中教育增值评价”等各级各类课题多项;出版《治理理论视野下的政府与大学关系研究》、《中国高等学校分类与定位问题研究》等著作多部;

  在《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先后获得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级各类奖励多次。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扎实的教育经济学和教育管理基础知识、了解国内外教育经济与管理科学的相关理论和发展现状,能从事教育与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和教学、教育行政管理和决策与咨询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主要研究方向
  1、高等教育管理
  2、教育经济与管理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1.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至4年
  2.学分要求见官网。

  五、课程设置见官网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开题报告和论文中期检查,必修环节的总学分数为4学分。

  (1)学术活动(2学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六次以上学术活动,其中本人应进行学术报告1次以上。

  每次学术活动要撰写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要求将有关的书面材料交导师签字认可。学校提倡研究生尽可能多地参加跨学科的学术活动。具体执行办法由学院自行确定。

  (2)开题报告(2学分)
  学术学位研究生必须调研、查阅中外文献,了解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

  开题报告由学院组织,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一般在第3学期完成,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但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不通过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除保密论文外,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应公开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但距离申请答辩的时间不少于半年。
  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

  七、学位论文工作
  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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