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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下设以院党委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全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及调剂录取基本条件

  1、根据我校分数线和我院考生上线情况,我院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65分,单科分数线不变;其他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与学校一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与学校一致。凡符合我院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均可根据报考专业第一志愿参加复试。已达学校复试分数线,但没有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参加复试。

湖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类别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备 注

学术学位

文学[05]

355

55

55

90

90

学院复试分数线

总分:365分

专业学位

教育硕士[0451]

320

50

45

70

70

学院复试分数线

与学校一致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330

50

45

90

90

学院复试分数线

与学校一致

专项计划

定向单位所在省为湖南省

工商管理[1251]

150

80

4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学院复试分数线与学校一致)

会计[1253]

220

110

50

 

 

其他专业

320

45

45

80

80

定向单位所在省为其他省

工商管理[1251]

150

80

45

 

 

会计[1253]

220

110

50

 

 

其他专业

315

40

40

70

70

  2、符合我院复试分数要求的学术型硕士在参加报考专业复试同时,还可申请调整专业方向录取面试和申请调剂专业面试。已上线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在参加本专业的复试之时,还可申请调剂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面试。

  3、申请调整方向录取的同学需填写《文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调整录取申请表》。申请调剂参加复试的同学需填写《湖南大学调剂录取申请表》。接受调剂的专业为教育硕士学科·语文方向1(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语文方向2(非全日制)。学院受理调剂申请时间为3月17日下午5:00以前,地点:文学院205办公室。

  4、我院暂不接收第一志愿非报考本院考生的调剂申请,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若本轮调剂录取之后还有缺额,再接收校内、校外调剂考生,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5、推荐免试生在推荐阶段已经完成复试,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体检。学校具体要求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体检、缴纳复试费等相关内容本细则不再重复。链接地址:

  http://yz.hnu.c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sectionid=20&catid=91&id=3372&Itemid=2

  1、资格审查

  时间:3月17日(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地点:文学院205办公室(湖南大学南校区老留学生公寓北侧)

  调剂专业复试申请与调整专业方向录取申请受理与资格审查时间一致,资格审查时填写表格,只受理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2、复试费

  标准:120元/人,网上支付。

  3、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根据第一志愿所报专业研究方向,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型硕士分别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外文学比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为:《专业知识》;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为:《语文教育史》。命题内容侧重于通识知识,注重考察考生的理论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评分权重100分。

  4、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评分权重共140分,学院按专业研究方向组织分组测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评分权重20分;听力、口语各10分。英语听力测试在专业课笔试之后进行。口语测试,考察口语交际能力,测试方法:分组测试,六人一组,抽签确定测试顺序。(1)提问作答、翻译;(2)自我介绍等。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方法如下:(1)分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学科教学·语文方向各命题若干,考生根据所报专业方向抽取其中1题作答(不允许考生抽2次题);(2)命题内容侧重于专业理论和知识面,注重考察考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人文素养、社会工作表现和身体及心理素质等。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20分,其中包括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大学阶段获奖证书与论文等;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体检时间:3月17日~24日;地点:湖南大学校医院(从东方红广场进入登高路往西走120米左右)

  四、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1、专业课笔试

  3月18日下午14:30~16:30,专业课笔试,地点:复临舍504室、507室。

  英语听力测试,3月18日下午16:45~17:00,地点:复临舍504室、507室。

  2、专业综合面试

  3月18日下午17:00,笔试结束后复临舍507教室集合,按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方向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月19日8点开始,分组全天进行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口语测试。地点:文学院。考生到404室准备,依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或第三次面试顺序(调整方向录取、调剂录取)由学院统一安排。

  8:10~12:00,考生持身份证按抽签顺序参加英语口语测试。地点:文学院202室,考生在文学院2楼走廊准备测试。

  上午8:15~12:00,复试考生按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分组依次进行专业综合面试。地点:中国古代文学方向,文学院402室;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文学院401室;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文学院301室;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汉语言文字学方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文学院403室。考生在文学院404室准备测试。调整方向录取考生需再次参加面试,由学院统一安排顺序。

  3月19日下午13:00~5:00,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考生面试依次继续进行;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考生专业面试地点为文学院301室、401室。第一志愿报考学科教学·语文的上线考生在401室面试,调剂申请到学科教学·语文录取面试的考生在301室进行。考生在文学院404室准备面试。若面试工作没有完成,晚上6:00开始继续进行面试。

  五、申请调整专业方向和调剂专业复试录取方案

  申请调整专业方向录取面试和申请调剂专业面试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调整专业方向和申请调剂专业复试考生在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笔试。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参加了调整专业方向录取面试的学术型考生,按接收调整专业方向面试专家组评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调剂专业面试考生按接受专业面试专家组评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六、拟录取办法

  复试考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录取,学术型计划招生35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计划招生40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全日制计划招生20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非全日制计划招生20名。

  学术型考生按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录取。中国古代文学方向计划招生11名(含推免生8人);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计划招生7名(含推免生5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计划招生6名(含推免生2人);文艺学方向计划招生3名(含推免生2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计划招生4人(含推免生1人);汉语言文字学方向计划招生4名(含推免生1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计划招生40名(含推免生5人);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全日制计划招生20名(含推免生5人);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非全日制计划招生20名。

  学术型、专业型考生均按成绩总分(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分别重新排序,符合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以研究生院公布名单和加分值为准,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复试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不能调剂。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名单公示: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10天。公示期内,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负责妥善处理,处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期内,如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若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难以解决的争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仲裁,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统一公布。

  七、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及未调入档案的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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