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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建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建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并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确实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办法通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复试工作。
  2.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在自愿申请的复试考生中选取一名复试工作观察员参与复试的全过程。
  3.具体复试事务与招生日常工作由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和教务秘书负责。

  二.参加复试条件

报考专业

英语

政治

专业1

专业2

总分

建筑学(学术型)(081300)

50

50

90

90

325

城乡规划学(学术型)(083300)

50

50

90

90

340

建筑学(专业型)(085100)

50

50

90

90

325

风景园林学(专业型)(095300)

50

50

90

90

325


  四、复试科目的申报
  所有上线考生在3月12-15日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参加本次复试。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复试。
  复试科目的更改:考生在3月12-15日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科目的确认和更改。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3月20日下午3:00--5:00(建筑学院二楼教务办)
  复试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下午2:30--4:30(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上午8:30(复试名单见附件1,考场与分组另行通知)
  (一)复试费:
  标准:120元/人。缴费方式:网上支付(缴费办法见附件3)。
  缴费时间:3月13日—20日。未按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须达到了425分以上)。
  注: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于3月13日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享受初试总分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具体政策和名单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一门单科降5分。
  六、复试
  (一)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100分(笔试),专业综合面试140分。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综合面试等。
  (二)复试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1日下午14:30—16:30
  地点:南校区综合教学和教学中路(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三)专业综合面试
  1.面试总分分值140分,主要考核内容:
  ①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考生可以展示自己的作品集或论文等。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统一进行,测试方式以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形式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中。
  ④每个考生必须先完成专业综合面试,再进行英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并录音备查。
  ⑤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⑥每个考生填写《湖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这是复试现场记录和评分的主要依据。请在面试前交由面试小组老师记录,不能带走,否则没有面试成绩。
  (四)面试组织形式:
  ①在参加面试前10分钟考生随机抽取面试组别和顺序;
  ②专业综合面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③考生参加复试前,复试小组将严格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核实考生的身份。
  (五)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安排。
  (六)复试成绩的录入和公布
  各学院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录入复试成绩,并及时在网上和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复试各项成绩和考生最后总成绩排序结果。

  七、调剂
  1.我院仅接受院内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已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工作程序:
  (1)考生在本学院内申请调剂复试的,3月17日前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考生不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必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2)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复试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分,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办法
  1.复试笔试科目成绩低于50分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总分240分)。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本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本学院总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工作,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本着分配科学、合理和公平的原则,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基础上可对其他专业的复试合格考生(在征求考生意愿的前提下)进行专业间调剂录取。
  所有考生被录取后按教育部严格要求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二)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
  所有硕士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
  (三)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九、体检
  按照研究生院统一安排,2015年硕士生复试体检(含推免生)在南校区医院进行,时间为3月20日至25日,共6天,具体如下:
  (一)体检地点
  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登高路56号,东方红广场往西约200米)
  (二)体检流程
  1.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可提前到校医院领取)
  地点:校医院财务室体检费50元/人
  2.准备1寸近照一张,体检表和化验单分别填好报考的学院、专业、姓名、性别、年龄等。
  3.体检时间具体安排:
  体检抽血时间:早上7:30—10:00(要求空腹,可以喝适量清水)
  体检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请考生根据体检安排时间,及时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直接反馈研究生院,个人请勿查询。
  咨询电话:*************
  注意: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hnu.cn/和学院网站http://arch.hnu.cn/,以便获取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最新信息。
  联系电话:*************联系人: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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