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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使用“腾讯会议”平台。5月24日全体复试考生进行远程面试系统测试,5月25日正式面试。5月26日MPA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加试科目远程考试。

  二、复试人选

  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原则上各专业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和通过资格审核的调剂考生中,按照1:1.2比例划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进行远程认证,经确认方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下列材料的电子版本或扫描件发送到研招办电子邮箱:1512473521@qq.com。一志愿上线考生在5月17日前提交,调剂考生在5月22日下午5:30前提交。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如学生证丢失,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学籍证明,并在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或提供学信网的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3.《考生现实表现综合评价表》(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出相关证明)、《诚信复试承诺书》。表格和承诺书下载见我校网站研究生部招生网页。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

  6.还未毕业但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验证考籍卡(证)、填写承诺书,保证2020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7.体检报告。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按照2001年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2020年1月1日后的有效体检报告。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安装好电脑端、手机端“腾讯会议”、微信等软件并熟练操作。

  1.用于面试设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2.用于复试期间远程联络的设备:智能手机。

  3.请考生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五、复试内容

  1.面试。

  每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内容包括:

  (1)外语听力与口语:满分5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2)专业与综合能力: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科研素质和潜力、心理健康情况等。

  2.加试。

  (1)公共管理硕士(MPA)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均为100分,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一门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考试时间、方式和程序详见《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考试办法》。

  六、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4.所有已进入复试名单的一志愿考生原则上必须在所报考的专业参加复试。如考生有调剂至校内其他专业复试的意愿,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调剂确认后视为该生自愿放弃一志愿考生身份,按调剂考生对待。

  5.调剂考生申请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按照综合考虑、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我校无专项计划的考生也不接受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所有调剂都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信息无效。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今年不招收破格生。

  (二)调剂程序

  1.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部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公告。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研究生部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在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未参加复试者,取消该生复试资格。

  4.调剂生复试与一志愿考生同步进行,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并按照各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进行。研究生部将根据培养单位上报的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第一时间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为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2.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满分50分)+专业与综合能力(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其他专业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满分50分)+专业与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3.最终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与综合能力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7)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8)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的定向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八、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1.学校研招办受理考生投诉电话:*************。

  2.学校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邮箱:swdxjgjw@163.com。

  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投诉举报电话:*************。

  九、其他说明

  1.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对拟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现场复查。对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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