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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研究生教育收费的相关政策执行。
  (二)奖助体系:
  我校将按照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构建以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本专业或密切相关的相近专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两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可获得的奖助学金将达到35000—48000元,部分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甚至可达到60000元以上。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覆盖面达到100%(定向就业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各招生领域的本专业或密切相关的相近专业考生,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其中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另增加奖励3000元/人。
  3.学业奖学金: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二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70%,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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