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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使我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满足外单位来我校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和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需要,我校招收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德、智、体全面发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德医风。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人才。
  二、报考条件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员必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药学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在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三、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在研究生院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登记表(外地考生可函报)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上交或邮寄至研究生院,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
  2、考生须交近三年来发表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备审核。
  3、经研究生院审查报考材料,准予考试,发准考证。
  四、考试及录取
  条件合格者,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免试录取。
  五、学习年限、方式及招生专业
  1、根据我校各专业研究生课程培养计划制定学习内容,课程学习时间一年,利用周六、周日等业余时间上课。经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者颁发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有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参加每年五月份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方可提出做论文和答辩申请。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五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五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须在五年内完成。
  2、我校可以招生的专业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中药学、药理学。



  六、论文阶段安排
  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和全国统一外语考试合格后,可以进行课题研究和完成论文,论文可结合工作实际选题,指导教师由学员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后确定,如确因课题需要,原单位可确定副高职以上人员协助指导。
  七、申请学位
  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者,可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办法,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合格,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发给硕士学位证书。
  八、经费及待遇
  学费为每年9000元,共27000元,入学时先交10000元,进行课程学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合格后交另外17000元。
  一切待遇由原单位负责,学员不入学籍,无研究生学历,学成后回原单位工作。
  九、报名、及入学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5日—7月15日入学时间:2014年9月
  报名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曹明明电话:0451—82197016邮编:15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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