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黑龙江研招网 > 黑龙江大学 > 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坐落在风光秀丽的北国冰城——哈尔滨,经过60余年的发展历程,今天的黑龙江大学已建设成为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等十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黑龙江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目前,学校设有全国俄语中心1个(俄罗斯联邦政府在中国所设3个俄语中心之一),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17个;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5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其中法学专业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拥有高等学校教师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200余名,在校统招博、硕士研究生1000余名,研究生课程进修学员2000余名。初步建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完备、培养模式多样的研究生教育体系。2005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00名左右。

    一、培养目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毕业后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者(报考资格为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资格为同等学力);

    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仅能报考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限非法学专业考生报考(即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其他要求同上。

    三、报名办法2005年硕士生预计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于10月份到教育部指定网站报名。11月10-14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网报编号到报名点交费、照相。报名点为各省招生办指定(哈市考生到黑大报名点)。具体事宜届时见详细通知。

    四、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二门业务课。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每门为15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外国语科目(统考英语、统考俄语、统考日语)含听力内容,分值为20分。我校外语类专业的第二外语考试不含听力内容。考试时间为2005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报),地点为本人报名点。

    初试成绩于3月中旬在网上公布。其后,我校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一门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综合知识面试以及外国语口语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二门专业课。另外还包括报考资格审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调档审查等。复试时间为2005年4月底5月初。复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6月底。

    本简章介绍了我校2005年招收硕士生的专业、人数、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内容,供考生参考。招生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只是预测数字,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情况作适当调整。报考时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另外,我处不办理参考书订购业务,请考生自行购买。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