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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分数线

  复试录取原则

  1.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分别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划定相同的分数线。

  3.根据我校一志愿上线人数,除以下专业外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原则上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

序号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复试分数线

类型

1

哲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哲学

315分

学术学位

2

法学院

刑法学

330分

学术学位

3

法学院

民商法学

341分

学术学位

4

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经济与管理

346分

学术学位

5

东语学院

日语语言文学

361分

学术学位

6

东语学院

亚非语言文学

385分

学术学位

7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中国史

335分

学术学位

8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无机化学

306分

学术学位

9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分析化学

330分

学术学位

10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有机化学

321分

学术学位

11

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348分

学术学位

12

经济与工管理管理学院

会计

191分

专业学位

13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

187分

专业学位

  4.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时,一志愿上线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的130%时,全部考生参加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源超过130%的,差额复试的比例不低于130%。

  5.申请黑龙江大学“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统考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

  6.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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