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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我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生源质量,适应我院对创新型人才选拔的需要,根据国家招生复试录取政策以及有关规范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办法和程序,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和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切实保证国家招生政策、法规、计划、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体现“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1、复试工作在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和纪检书记担任副组长。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研究生处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组织和统筹管理工作。

  2、复试专家组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在复试工作开始前,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复试专家学习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复试规则和评分要求的培训。

  三、复试条件

  1、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统考科目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2、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申请调剂我院相关专业(中药学专业除外),统考科目达到国家线A类分数线,总分320分及以上的考生。

  3、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申请调剂我院中药学专业,统考科目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注:在满足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调剂生源报名、复试录取整体情况适时对调剂考生的分数线调整。

  四、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分专业课和英语测试;(笔试,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采取差额复试。

  五、资格审查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入学时交验),上述材料均需要复印件;政治思想审查表、本科成绩单需原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2、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等项目报考及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4月8日--4月11日(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香安院区1号楼4楼研究生部

  3、复试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72-78号

  七、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包括英语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单科满分为100分,专业课和英语测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40分,低于分数线着不予录取。

  2、通过复的,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为7:3,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以我院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八、复试监督

  复试结束后,将对复试结果在我院网站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取。

  201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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