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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修养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委党校2017年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经济管理、公共管理、法学理论、社会管理(校本部只招收经济管理和法学理论)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学制3年(2017年3月-2020年1月)。学习采取集中面授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答辩者,由省委党校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一)招生对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含预备党员)干部或党校、高校、科研院所、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干部。

  (二)报考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工作经历满3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考生自愿报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与统一考试相结合。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9月14日。

  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1寸近照4张;3、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2份,贴在报名登记表上);5、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6、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本人的干部身份、行政职务、行政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等)。

  五、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考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星期六)。

  (二)考试科目:

  1.经济管理专业:政治理论、管理学

  2.公共管理专业: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学

  3.社会管理专业:政治理论、社会管理理论

  4.法学理论专业:政治理论、法学综合

  六、录取办法和具体政策规定

  (一)录取办法:根据考试成绩和政审情况,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达到录取标准者,发给录取通知书。

  (二)具体政策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016年8月份以前提拔的副处级以上干部;省部级以上人民政府、省厅(局)系统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荣获“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上述政策以报名验证时审核为准。

  2017年不招收免试生,所有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入学考试。

  七、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省委党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黑价联字[2013]25号)文件规定,2017年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有关费用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和教材费。四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年共计15000元;收取三年教材费为1000元。

  (二)报名考务费。报名考务费每生收取100元。录取费每生收取50元。

  八、招生咨询电话、报名地点

  联系人:徐老师咨询电话:(0451)85951796

  校本部报名地点:省委党校2号楼3楼307室(南岗区延兴路49号)。其他办学点报名联系方式见下表。

  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6年6月8日

  省委党校招生报名各办学点咨询电话

办学点

联系电话

 

黑龙江省委党校

*************

哈尔滨市委党校

*************、***********

 

齐齐哈尔市委党校

************、***********

 

牡丹江市委党校

************

 

佳木斯市委党校

************

 

大庆市委党校

************、6876133、5870370

 

鸡西市委党校

************、2322333

 

双鸭山市委党校

************、6108027

 

伊春市委党校

************

 

鹤岗市委党校

************

 

黑河市委党校

************

 

绥化市委党校

************、8159505

 

大兴安岭地委党校

************

 

农垦总局党校

*************

 

森工总局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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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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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级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B5纸正反面打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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