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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原则
  1、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3年硕士生复试由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严格保密、全面考察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2、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着重对考生学习能力、科研能力的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按拟招人数的1.2倍与符合录取条件考生数(含调剂考生)两者中较小的数目确定,由研究生部拟定名单、经主管校长批准。
  4、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5、硕士研究生按照最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研究生部组织进行。
  1、笔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英语笔试。
  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内容参见初试专业课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英语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注重对考生科研能力及专业素质的考察,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科研潜力、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等。面试评委三至五人。时间为每人十分钟,满分为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本学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难易程度应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4、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30%+英语笔试×30%+面试×40%  
  笔试、面试、加试单科成绩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 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初试总分/5 ×30%+复试成绩×70%

  四、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原件及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3)其他考生须提交初试报名时填报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三证复印件的右上角写上考生编号和姓名。
  (5)各种背景材料,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6)体检报告(常规体检项目),体检由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安排,在复试时提交体检报告。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3、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网站(www.hljswdx.org.cn)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二○一三年四月七九日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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