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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介绍


  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3月。现有教职员工39人,其中专任教师37人,专任教师中教授5人、副教授14人;博士10人,硕士25人。法学院是黑龙江省省属高校中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两所院校之一,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民商法学科(含劳动法、社会保障法)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已毕业硕士研究生31人,在校42人;2012年在民商法学、法理学、经济法学等三个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学院拥有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法经济学研究基地于2011年被省教育厅授予“黑龙江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称号。学院拥有经济法、法理学两门省级精品课程,法学专业中省级精品课程数量居全省高校第二位。学院设有法学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2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已培养毕业生1550人,学生就业率达90%以上,现有在校生750余人;近三年学院学生综合考研率稳居学校前三名。学院设有四个教研室及商法研究所,建有设备先进的模拟法庭和社会工作专业实验室。

  法学院形成了良好的学术传统,坚持多学科研究方法,在民商法领域形成特有的专业强势,涌现出一批知名的学者,商业法、产品责任法、法经济学等领域的研究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富有创新能力。依托学校的学科优势,突出民商法学科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等办学特色。本科专业把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合理配置理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扎实的理论研究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及解决社会问题的创新能力。学院在课程体系、教学模式等方面积极为学生参加司法统一考试、社工职业资格考试、心理咨询师考试等创造条件,实现本科教育与职业资格获取的有机结合。

  法学专业通过“法学类——经管类”复合型课程体系设计,培养学生的复合型知识结构,使学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既学会规则,又掌握实务,满足法律实践岗位对人才知识结构的需要。依托“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工作部”、与松北区地校合作机制等平台,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在校期间为学生创造参与法律实践、直接出庭诉讼,与职业律师对抗的机会,学生毕业后能够尽快地适应工作需要。与国内主要司法考试培训机构保持合作,为学生司法考试创造积极条件。

  法学(国际商法方向)在保持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特色的基础上,突出国际视野,在课程设计上通过采用外文教材、双语教学等手段强化外语教学;加大国际商法类课程的比重,注重采用外国法学教学方法,为学生从事涉外法律工作及出国深造奠定扎实基础。

  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与法学专业共享法学院学科建设平台,学生可以报考本院法学专业研究生,并具备免试推荐攻读法理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等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资格。社会工作专业坚持课堂教学与正规的社会工作机构培训相对接的教学模式,突出社会实践环节,强化社会工作专业资格培训,与深圳、上海等地著名社工机构保持密切合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实践锻炼及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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