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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2014年研招报考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报名方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日期: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我校按照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确定考生复试资格。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三)现场确认:

  “哈尔滨商业大学报名考试点”的所有考生 (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A区主楼8楼0823室(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认报告证,在现场确认时交报考点核验。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准考证打印: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个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具体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详见我校2014年学术型专业招生目录和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目录或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目录。

  3.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复试

  1.复试时间:由我校组织安排,届时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2.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专业目录备注)。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5.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6.复试阶段对考生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学制、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制: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两年。

  (二)学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联合下发的“财教〔2013〕19号《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具体标准按黑龙江省相关厅局下发文件执行。

  (三)奖助体系:我校将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管、助研和助教”岗位,以及其它专门奖学金。具体办法形成文件后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另行发布。

  四、注意事项

  (一)201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和推免生人数暂参照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列出,仅供参考; 2014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和推免生人数将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计划为准。

  (二)下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后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覆盖专业,标有“•”该专业拥有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档案等人事关系不能脱离单位,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委培。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各项通知,均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六)学校无参考书订购业务,请考生自行购买。研究生学院网站将陆续公布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大纲。

  学校主页:www.hrbcu.edu.cn

  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c.hrbcu.edu.cn

  研招办电话:*************

  研招办E-mail:yzb@hrbcu.edu.cn

  (六)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MBA、MPA教育中心联系。

  MBA、MPA教育中心电话:*************、84865020

  MBA主页:http://mba.hrbcu.edu.cn

  MPA主页:http://mpa.hrbcu.edu.cn

  MBA、MPA教育中心E-mail:mbampa@hrb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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