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尔滨商业大学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实施细则
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17年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国家和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
2.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二、组织机构
暂不对外公布
三、复试学生名单
1.复试学生资格:
1)第一志愿报考或已申请调剂到我校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的学术学位类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或已申请调剂到我校动力工程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的专业学位类考生;
2.复试学生名单:
序号 |
姓名 |
成绩 |
报考专业 |
类型 |
备注 |
||||
数学 |
政治 |
外语 |
专业 |
总分 |
|||||
1 |
张爱琳 |
64 |
65 |
63 |
124 |
316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学术型 |
第一志愿 |
2 |
曹佳玲 |
65 |
45 |
67 |
115 |
292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学术型 |
第一志愿 |
3 |
李爽 |
62 |
50 |
74 |
116 |
302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专业型 |
第一志愿 |
4 |
冯胜男 |
55 |
68 |
59 |
116 |
298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学术型 |
第一志愿 |
5 |
苗馨月 |
55 |
55 |
57 |
132 |
299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学术型 |
第一志愿 |
6 |
孟凡硕 |
58 |
45 |
56 |
122 |
281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学术型 |
第一志愿 |
7 |
陈培强 |
53 |
50 |
69 |
117 |
289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学术型 |
第一志愿 |
8 |
么宇 |
60 |
42 |
51 |
130 |
283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学术型 |
第一志愿 |
9 |
吴玉琴 |
53 |
65 |
51 |
115 |
284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学术型 |
调剂 |
10 |
张晓雅 |
61 |
51 |
80 |
121 |
313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学术型 |
调剂 |
11 |
丁祥 |
65 |
63 |
63 |
70 |
261 |
动力工程 |
专业型 |
调剂 |
12 |
谢军 |
71 |
69 |
79 |
92 |
311 |
动力工程 |
专业型 |
调剂 |
13 |
张健伟 |
41 |
60 |
93 |
120 |
314 |
动力工程 |
专业型 |
调剂 |
14 |
尹莉 |
57 |
61 |
97 |
89 |
304 |
动力工程 |
专业型 |
调剂 |
注:复试学生名单随调剂情况动态变化
四、复试学生资格审查
1.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学院科研秘书沈爱华老师,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学院不予复试并及时上报研究生学院;
3.审查条件以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逐项审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学生证的各项证件的原件,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4.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2017年4月10日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并留存复印件。
5.复试资格审查表须由审查人沈爱华老师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晓燕教授共同签字。
6.参加复试人员的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并予以公示。
五、复试内容与复试成绩
1.复试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满分为70分、面试满分为30分。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学术学位)的面试满分10分、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动力工程专业(专业学位)的面试满分20分、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0分。
2.专业综合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考试试卷的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基本理论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每名考生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专业综合素质和外语口语能力。
4.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折合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六、不予录取考生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3)复试的面试成绩低于18分的考生;
4)复试的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42分的考生;
5)复试的外语口语测试缺考的考生;
6)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
7)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七、复试时间与复试地点
1.全部复试工作按照专业分两个阶段进行。
2.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安排在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进行,上午8:30起进行专业综合测试,下午13:30起进行面试。
3.动力工程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安排在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进行,上午8:30起进行专业综合测试,下午13:30起进行面试。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随调剂情况动态变化。
4.面试地点: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四楼会议室,专业综合测试地点: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二楼教室201。
5.体检安排在2017年3月24、25日(星期四、五)进行。
制冷及低温工程:3月24日(星期四)
动力工程:3月25日(星期五)
6.复试完毕后应及时向研究生学院上报复试结果。
八、其它要求
1.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在复试全过程应主动接受学校督察组的监督。
2.按国家和学校的统一规定,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未尽事宜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九、咨询与申诉电话
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咨询电话:*************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
申诉举报电话:*************
哈尔滨商业大学
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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