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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53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5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招收人数中含推荐免试生(拟接收人数不超过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50%)、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2018年我校拟预留约150个招生计划用于接收优秀全日制考生调剂。各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我校最终招生计划总人数以教育部、发改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除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外,同等学力考生均要求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高职高专考生要求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含8门)的合格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82589130、82589139。

  6.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国防生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5〕202号)文件中的报考条件。

  三、报名办法

  推免生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复试和录取。

  非推免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不含已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到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只接受哈尔滨市报考我校、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 (627研究所)和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研究所)的考生报名。其他外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当地报考点就近报名考试,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2.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书面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考生网报时需正确选择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4.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和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此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3)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在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公告中另行通知,其他省市的确认时间请查询各省市招考办公室网站。逾期不再补报。

  2.确认地点:全国各报名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现场报名具体地点为办公主楼南楼S404室。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必须到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3.确认手续: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持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书面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后,方可履行报名程序。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四、考试

  (一)准考证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否则将按违纪处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除国家统一组织的初试外,在研究生复试(含调剂复试)期间也将使用准考证,请各位考生注意保管准考证或其电子版。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24日。

  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相结合方式。其中,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

  五、关于单独考试的有关说明

  (一)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我校招收单独考试人员的名额为35名(以教育部当年招生计划正式分配为准)。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列入2018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全日制工程硕士领域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领域可招收单独考试人员。

  (四)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家推荐信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和工作经历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六、学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外语系、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为2年,其他院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为2.5年。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制为2.5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2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非全日制工程硕士、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学制均为2.5年。

  七、学费及资助体系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0.8万元,2年制硕士生共1.6万元,分2年交齐;2.5年制硕士生共2万元,分2.5年交齐,第2.5年收取0.4万元。

  工商管理硕士(MBA,不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全部教学实践环节在哈尔滨完成的,学费总额4.8万元;部分教学实践环节在青岛完成的,学费总额5.5万元。学费分2次收取,每次缴纳学费总额的50%。

  公共管理硕士(MPA,不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全部教学实践环节在哈尔滨完成的,学费总额4.2万元;部分教学实践环节在青岛完成的,学费总额4.8万元。学费分2次收取,每次缴纳学费总额的50%。

  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0.9万元,共1.8万元,分2年交齐。其他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费标准为每学年0.9万元,共2.25万元,分2.5年交齐,第2.5年交0.45万元。

  学校继续加大对全日制非定向录取的硕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奖助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情况见《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校研字〔2014〕17号)。

  八、其它说明

  (一)我校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招生“人数”指各学院预计的招生规模(其中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50%);根据当年上线情况,各学科、专业(专业领域)录取名额在录取时将作相应调整。接收优秀全日制考生调剂计划暂未纳入各学院招生计划,具体接收方案详见后续通知。

  (二)有关招生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等信息请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http://yjsy.hrbeu.edu.cn)。有关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安排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和各相关院系主页查看。

  (三)考生可扫描“哈尔滨工程大学研招办”微信平台公众号二维码,及时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动态和招考信息。

  (四)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号楼733室)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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