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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09年招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要求


      河海大学2009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有关要求

  一、 招收申请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 需提交书面材料
  1、河海大学200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须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推荐并加盖公章。如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复试须提供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本科三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3、英语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的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4、获奖证书、相关学习能力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
  6、申请直博生计划的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下载附件表格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其中1、2、3项必须在申请时提交,其余各项规定材料可在复试时提供。

  三、 申请流程
  申请者首先浏览河海大学研究生院主页(gs.hhu.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备齐申请材料于2008年10月10日17:00前(第一批复试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6日17:00前)寄(送)达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初审合格后,统一汇总。我校将及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安排在10月中旬左右(第一批复试安排在10月8日,部分优秀的学生可直接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商定提前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通知为准。我校对体检合格(可在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复试合格者发给接收函(寄给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
  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须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至31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11月10日至14日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须到推荐院校领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有效)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于2008年11月30日前寄(送)达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四、 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结合政审对获得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 其他事项:
  1.今年我校已列入教育部、财政部试点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小“985”)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将加大奖助学金力度吸引优秀生源。优秀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将获得特等或一等奖助学金。我校设有十余种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和学术、科研成果显著的在校硕士生。最高等级奖学金标准为46000元。另外,学校还将提供较大数量的“三助”岗位。具体的设置和评定原则见《河海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办法》。
  2.我校首次将招收直博生纳入推免生工作总体部署之中。直博生接收专业、有关条件及选拔程序请参阅我校相关文件。申请直博生计划的推免生须参加院系组织的第一批推免生复试。
  3.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4.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编:210098
  电话:(025)83786303
  Email:hhuyzb@hhu.edu.cn
  5.以上相关事项由河海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河海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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