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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2014年硕士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5年,按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修满学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学费、奖学金及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交纳学费。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为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更好发展,2014级我校研究生实行以下收费标准和奖励办法:
  1、学费,6000元/生/年(共15000元,分学年缴纳)。
  2、新生入学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共分一、二两个等级,具体额度与发放办法如下:一等奖学金18000元/生,第一学年发9000元,第二学年发6000元,第三学年(一学期)发3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0元,第一学年发6000元,第二学年发6000元,第三学年(一学期)发3000元。一等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其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奖励前三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每人奖励50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前三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前30%-70%的学生,每人奖励2500元。学业奖学金一届只评一次。
  4、出国(境)留学奖学金,为了加强国际合作育人,拓展学生视野,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和要求,设立研究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奖励全日制在校优秀研究生,奖励面为同届在校生的25%左右,每人奖励10000元出国(境)留学经费。出国(境)留学奖学金一般在第三学期评定。
  5、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奖励面为同届在校生的20%,每人奖励2500元。
  6、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为18000/生,其中,第一、二学期每生补助6000元(每月600元*10个月),第三、四、五学期每生补助12000元(每月800元*15个月)。同时研究生在企业或研究院所进行实践活动和参与项目研究还可以获得企业或研究院所一定的经济帮助。
  另外,学校还将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以上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办法按照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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