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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2012年教育硕士复试及录取办法


  合肥师范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以及2012年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一)学校成立校研究生复试与录取领导组,全面负责统筹组织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先良
  副组长: 邱 克 吴昕春
  成 员:操申斌 曹卓良 吴秋芬 钱 雯 王家正 毕建洪 孙志宜
  (二)学校成立校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督查组,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汤增产
  成员:李 勇 韩永清 孔 凯 王邦翠 李 伟(数学系) 姚如富 许晓峰
  (三)各招生院(系)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院(系)党政分管领导、学科带头人、硕士生导师代表、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复试领导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正廉洁、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其中至少有一名校外兼职导师。面试时另须配备1名秘书兼记录员,负责记录面试情况及现场录音等。
  (四)学校统一制订复试及录取办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诚信评判、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考核等方面。提倡各招生院(系)建立复试试题库。复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各招生院(系)要做好复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院(系)复试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五)各招生院(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制订本专业领域复试实施细则,及时在本院(系)网站发布,并提交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备案。同时,向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提交复试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秘书名单、负责政审工作的人员名单以及其他参与复试过程的各种工作人员名单以备案(纸质版须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单位盖章;电子版发送到:yjsc@hftc.edu.cn)。
  三、调剂与资格审查
  (一)复试要求
  1.2012年我校招收教育硕士研究生全部实行调剂方式录取。所有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调剂基本条件为: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条件。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从网上打印《复试通知单》,并下载《合肥师范学院2012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请从我校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3.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专业领域全部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二)报到和资格审查
  考生先到我校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报到,办理报到手续(资格初审、交验有关证件、领取并填写体检表等)。再到各招生院(系)报到,进行资格复审,交《合肥师范学院2012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原件、交验有关证件等。
  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师范学院2012年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2份;
  2.《合肥师范学院2012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须填写完整,基层单位盖章);
  3.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2份;
  4.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2份(盖档案单位公章或教务处公章);
  5.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查验后退还)
  5.个人简历及获奖材料复印件2份;
  6.2012年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查验后退还)
  7.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查验后退还)
  8. 一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用小信封包好,背面写上姓名、专业、准考证号)。
  资格审查时,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进行初审,各招生院(系)负责资格复审。证件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复印件由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和有关招生学院(系)各留存1份。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三)体格检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主要由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3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20%。
  1.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各专业领域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下表。

0451 教育硕士 专业课 笔试科目 参考书目 同等学历 (跨专业)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
045101 教育管理 教育管理学 1.《教育管理学》(第3版),陈孝彬、高洪源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1.教育学 2.教育心理学 1.《教育学》,王道俊、郭文安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2.《教育心理学》,莫雷主编、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045103 学科教学 (语文) 中国古代 文学 1.《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朱东润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现代汉语 2.中国现代文学 1.《现代汉语》(上下册)(增订四版),黄伯荣、廖旭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2.《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温儒敏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045104 学科教学 (数学) 概率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程》(第2版),魏宗舒,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1.数学教育概论 2.常微分方程 1.《数学教育概论》(第2版),张奠宙、宋乃庆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常微分方程》(第3版),王高雄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045106 学科教学 (化学) 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第4版),北京师范大学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1.化学教学论 2.化学教学论实验 1.《新理念化学教学论》(第1版),王后雄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化学教学论实验》(第2版),李广洲、陆真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
045113 学科教学 (美术) 美术概论 1.《美术概论》,邓福星著,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1。 2.《美术概论》,王宏建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1.速写(材料自备,时间0.5小时)。 2.国画、油画写生(任选其一,材料自备,时间4小时)。  


  
  注:笔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综合面试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面试内容包括:
  ①专业知识与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2)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以备核查。以随机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序号,具体办法由各招生院(系)自行决定。
  (3)面试时,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所有评委的平均分为该生最终面试分数。综合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12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面试记录表》,并当场给出面试评语和分数。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写出综合评语并签名。
  (4)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要做好现场记录并录音。面试结束后,各招生院(系)及时将面试记录、录音等过程性材料统一交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备案1年。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包括听力、口语两个方面的测试,总分100分。其一,听力测试,时间30分钟;其二,口语测试,每人3-5分钟。
  4.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
  同等学力(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笔试形式,课程名称须不同于初试的考试科目(具体科目和参考书目参见前表)。是否为同等学力者,以报考时考生本人所填的信息为准,且不得更改。加试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 100 分。
  (二)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总分100分,具体构成:
  复试总分=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试成绩×2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
  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试成绩有一门(或两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全部项目的考核,否则不予录取。复试完毕后学校及时将复
  试结果公示,并告知考生本人,以便考生做好调剂工作。
  五、复试时间及程序
  1.复试时间:4月13日—15日。复试对象:所有参加调剂考生。
  2.复试程序:
  (1)4月1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考生先到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报到,进行资格初审;再到各招生院(系)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体检表》,贴一寸免冠照片,认真填写有关项目。
  (2)4月14日 上午7:30,考生持身份证、《体检表》自行到武警医院南区(金寨路稻香楼斜对面)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
  (3)4月14日 下午14:10—16:10,考生参加统一的专业课笔试。
  (4)4月14日 下午16:30—18:00,考生参加统一的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5)4月15日 上午9:00—12:00,考生参加各院(系)综合面试。
  (6)4月15日 下午14:10—18:10,同等学力加试。
  具体日程、场地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网站通知公告。
  六、录取
  (一)各招生院(系)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和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校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根据各专业领域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总成绩=初试总分/X×70%+复试总分×30%(X=3,4,5)。
  (三)对于所有调剂考生,由我校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网站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本校的拟录取。如超过规定时间,视为个人不同意接受本校的拟录取,学校将及时取消其被录取资格。
  (四)以下情形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七、复试监督
  1.复试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及现场监察。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jiwei@hftc.edu.cn)。
  2.招生过程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时间、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通过我校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3.复试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三日内向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提出复议申请,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在三日内经校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督查组批准后,责成有关院(系)复试领导小组给予考生答复。(联系电话:************)。
  八、其他
  (一)本办法与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二)调剂及资格审查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各招生院(系)复试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各招生单位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2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相关链接:
  2012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2年考研讨论版
  2012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2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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