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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联合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


  2012年硕士研究生:
  经国家及河北省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录取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及手续:
  被我校录取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请于2012年6月12日—15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主校区复试的考生请到主校区综合楼三层0304,在建设路校区复试的考生请到建设路校区科技楼六层603)领取录取通知书,本通知书不得代领。逾期未领者,我办将在18日按考生网报地址(不接受地址变动更改) 以挂号信方式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如考生7月5日前仍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可于7月6日与我办(主校区************,建设路校区************)联系补发事宜。逾期未与我办联系的,视为通知书已送达本人。

  二、应届生学历、学位信息采集:
  
应届考生必须在2012年7月10日前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xy.heuu.edu.cn/)“2012级硕士研究生(应届考生)学历、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开通时间2012年6月12日-7月10日)将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提交我办。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提交必须准确无误,因本人提交错误信息导致审核不能通过的,责任考生自负。省考试院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信息与教育部注册信息进行核对,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或学位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以及教育部不承认其学历的考生,省考试院将不能为其办理录取审核备案手续,遗留问题将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人事档案:
  被我校录取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人事档案 (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生不需调档)最迟不得晚于7月31日寄或送到我办,推免生调档函(之前未领取者)请予领录取通知书时向我办索取,请按要求尽快办理调档事宜。开学报到时,人事档案仍未到达者,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培养费收取:
  
主校区:录取的委托培养生、自筹经费生须于开学报到日现金缴纳学费;建设路校区:须按复试须知的要求于6月10日前缴纳培养费。

  五、其它事项:
  
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领取及有关事项咨询,主校区************,建设路校区************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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