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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经贸大学是1995年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和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省属财经类院校。河北经贸大学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分北、南、东、西四个校区,校本部设在北校区。全校占地面积230万平方米(3460多亩),其中北区占90%.学校拥有先进的计算机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现代化的图书馆和电子图书馆、多功能学术报告厅、标准化体育运动场和大学生活动中心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其中图书馆收藏图书136万册,国内外报刊上千种,是学习深造的理想之所。

  河北经贸大学是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以质量求生存,以规范求发展”的宗旨指导下,经过几年的建设,研究生教育已走上了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学校现有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和理论经济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行政管理2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2007年我校获得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法律硕士,我校共有伦理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二十九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在校研究生人数600余人。

  “双导师制”的推行和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管理工作的加强,使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五届硕士毕业生中,多人考上了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博士研究生,几十名同学被中直和省直机关录用为公务员。

  2008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伦理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二十八个专业的国家规模硕士学位研究生300人(预计)左右,2008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各专业公布招生数仅供参考,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各专业(除法律硕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2名。河北经贸大学真诚欢迎有志深造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大专毕业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要求进修一年以上,进修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进修结业证书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报考专业学术论文两篇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另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明文规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于2008年3月底前或6月底前拿到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得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省毕业生身份报考,在2007年11月份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前不能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得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本人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08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可参照国家有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报考。

  4.年龄不超过40岁(含40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5.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手续

  考生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

  2.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交费、照相时间以报名点规定时间的进行。

  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

  3.考试办法

  我校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共四门,其中政治、英语、数学(一)、数学(三)、数学(四)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英语满分成绩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

  4.考试地点

  由当地报名点安排。

  三、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认真、详细填写报名信息,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听力测试的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加试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河北经贸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以上各项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61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在国际互联网上的河北经贸大学主页登录研究生学院查询,网址:www.heuet.edu.cn/

  联系电话:(0311)87657198

  单位代码:1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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