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圆满完成招生计划,确保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稳步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为圆满完成招生计划,确保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稳步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关于做好2013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3]3号)和《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暂行办法》(校研字(200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13年我校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参加复试的考生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程庆会、王志刚
副组长:高宝嘉、李俊卿
成 员:滕桂法、王新建、马跃进、陈景堂、赵邦宏
二、复试分数要求:
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2013年国家A类考生要求。生源充足的专业可按120%安排复试人选。
三、各专业招生规模
根据2013年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我校招生计划数,经学校研究确定了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规模,各专业公费比例为85%。各专业公费名额以该专业实际录取数乘以公费比例来确定。
今年教育部给我校下达的学术型总体规模比2012年减少了10%左右,而专业学位总体规模比2012年有所增加。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对各专业招生规模进行动态调整,第一批复试,指标按照计划基本不做大的调整,第二批复试时,视其生源余缺的变化及时调整各院招生规模。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时间:安排两期复试,时间分别为4月8日-10日、4月15日-17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各学院自行决定,并通知复试考生,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4月8日(第二批复试于4月15日)上午8:00-10:30,考生空腹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东校区综合楼礼堂一楼大厅交纳复试费130元和体检费40元,领取体检表后到校医院体检。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含笔试、听力、口语)四部分。
4、复试试题(包括笔试和面试)属国家机密,各培养学院应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5、同等学力考生(含大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各科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6、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5%,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7、调剂:调剂考生一律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8、各培养学院需于4月2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符合条件并同意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4月3日(第二批复试于4月11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经核准的本学院可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与调剂考生进行确认。
9、各培养学院需于4月10日(第二批复试于4月17日)上午将本学院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其他所有相关材料存档随后上交。
10、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需于4月10日(第二次调剂于4月17日)下午到复试学院等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11、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五、资格审查:
1、按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要求,由各复试学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1)非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
2)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信及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3、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4、审核结果由各复试学院盖章、主管院长签字,随其他复试材料一同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公费名额的分配顺序是:推荐免试生、上线生、调剂生、破格生。调剂生按其复试批次排序,相同批次的按初试、复试的加权成绩(初试成绩/5*65%+复试成绩/2*35%)排序。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我校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7天。
八、其他。
1、调剂原则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各学院。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研招办联系。
2、为保证调剂工作有序进行,调剂考生自愿选择复试专业后,不能更改专业,考生应签字同意调剂到该专业。
3、校内一志愿考生自愿调剂后,即使原报考专业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或招生名额增加,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4、对于生源严重不足,经过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可由学院提出破格复试申请,破格复试的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复试。拟录取的线下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5、招生监督电话:************,邮箱:yifei@hebau.edu.cn
附件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指标分配表
附件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指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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