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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同学:
  你好!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2014级硕士研究生!
  现将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4年9月12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开学前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报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1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体育场。
  三、特别注意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有关事宜
  1.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缴费回单等原件,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注册。
  2.照片:因入校后要办理有关证件,请提前准备好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八张。
  3.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外省党员须持县(或以上)级别基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本省党员须持县(或以上)级别基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至“中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本省党员去向都填写“中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介绍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新生被录取学院的分团委。
  4.户口迁移
  (1)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释义》第三十八条,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证明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学校开学后,迁入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的户口迁入手续,公安机关提倡、鼓励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不迁移户口。
  (2)研究生户口自愿迁往学校,在学期间,除退学、转学外户口一律不得迁出。
  (3)户口迁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户口迁移证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身份证编码准确无误,其出生地、籍贯要到地级市(例如:浙江省杭州市、上海市浦东区),不能有手工涂改的痕迹,迁移证上必须要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请直接让迁出地派出所重新开具,填写不规范的迁移证将无法落户。
  户口迁移如有疑问可咨询我校保卫处户籍管理金老师,联系电话*************。
  5.生活用品:被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自备。
  6.医疗保险:根据《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杭政办[2013]8号)及政府有关规定,在杭高校学生须办理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城居医保”),保险费每年60元,每年9月从“校园一卡通”内扣取。同时办理“商业补充保险”,每年30元,三年90元一次性现金缴纳。医疗保险详情可看校医院的《大学生城居医保和商业补充保险介绍》。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医院*************;86919067;86919177,转822,咨询吴老师(医疗保险咨询)。
  校医院根据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研究生新生入学需提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婚姻状况调查表》,请及时按要求填写、盖章,报到时交学院辅导员。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医院*************;86919067;86919177,转812,咨询汪老师(婚姻调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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