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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文件规定,经会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制定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负责研究生复试整体工作,负责相关制度和规则的制定和解释,并对全流程进行监督和管控。

  副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命题、面试和成绩录入等工作;学院纪委负责招生工作中的纪律监督和审查。

  成员:对相关制度进行审议,对复试结果进行审议。

  考生咨询联系电话:*************,Email:xiuerli@hdu.edu.cn,李老师

  考生申诉联系电话:*************,Email:***********@126.com,贾老师

  2、成立专业面试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分组采取双盲抽签方式。

  二、录取原则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学术学位硕士(会计学、审计学):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专业学位硕士(会计、审计):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3)×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其中:

  学术学位硕士(会计学、审计学):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百分制)×60%+综合素养(百分制)×30%+外语能力(百分制)×10%。

  专业学位硕士(会计、审计):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百分制)×50%+综合素养(含思想政治考察)(百分制)×40%+外语能力(百分制)×10%。

  面试官将对考生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1)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

  (2)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

  (3)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知识面等)

  (4)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4、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经会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究决定。

  (三)招生计划

  1、拟招生人数:会计学13人(含推免生1名)、审计学3人、全日制审计专硕8人、全日制会计专硕30人(含士兵计划2名)、非全日制会计专硕30人。

  2、如有变化,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四)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复试合格调剂生。

  三、调剂原则

  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依照我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上线情况和招生计划,我院审计学学硕、非全日制会计专硕均有少量调剂名额。

  调剂原则如下:符合调剂规定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在调剂规定时间内,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接收调剂(所有科目成绩和总成绩都必须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并参加调剂复试。

  四、复试安排

  1、5月12日12:00前,考生将材料(材料整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发至指定工作邮箱:HDUkjyjs@163.com,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

  2、5月14日前,学院随机抽签进行分组,并将考生导入钉钉组织。

  3、5月15日,对各组考生进行演练模拟,做到检查设备、熟悉流程、熟悉操作。

  4、5月16日,学硕(会计学、审计学)、审计专硕、非全日制会计专硕考生复试;5月17日,全日制会计专硕考生复试。

  五、其他

  1.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2.本实施细则由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请考生加入会计学院2020研究生一志愿考生群:34695114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

  2020年5月8日

  附件一:

  复试材料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2、准考证电子版

  3、学生证照片(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往届生提供)。

  4、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或照片(杨雪、李骏鹏)

  7、《政审表》

  “材料1-7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姓名-1-资格审核材料”。

  8、《复试登记表》“该材料输出为Word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姓名-3-复试登记表”

  9、《资格审查表》(贴好照片并签名),命名为“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姓名-4-资格审查表”

  10、大学成绩单扫描件(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11、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1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13、《个人陈述表》

  14、其他佐证材料

  “材料10-14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姓名-5-复试材料”。

  15、《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使用电子签名)“该材料单独建立PDF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姓名-6-诚信复试承诺书”

  另外,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会计专硕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通知书发放之前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另行通知)。

  注:1、将以上文档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姓名”,例如“准考证号+会计学/审计学/审计专硕/全日制会计专硕/非全日制会计专硕+张三”,发到指定工作邮箱:HDUkj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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