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石油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石油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2年硕士研究生
石油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排,制定石油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石油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 军
副组长:李明忠
成 员:程远方 孙宝江 谷建伟 张 锐
秘 书:张玉哲 赵晓燕
石油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张卫东
成 员:王 林 刘召利
监督举报电话:************* ************* *************。.
复试资格的认定
通过国家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各报考专业的复试(注意: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均属于工学照顾专业,国家初试分数线为:总分275,单科(满分=100分)37,单科(满分=150分)56)。 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但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完成规定课程及环节,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达到“良”以上;取得推免资格后,所修课程没有不及格;在校期间没受过任何处分)方能录取。 凡参加复试者,需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校区(逸夫楼一层)进行资格审查。
(1)时间:4月12日上午8:30—11:00(本校应届生为主),下午2:00—5:00(其他考生为主);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2)流程:资格审查并按山东省文件(鲁价费函[2009]87号)要求,缴纳报名复试费180元 → 到学院报到(凭盖章的复试资格通知书)。
报名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已缴费者校内调剂复试不再收费。
(3)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审查考生报名信息、报考条件和有关证件、证明或材料。考生须交验:
①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军校学员证)、学历证原件(应届生为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政审表(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②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学历审核结果中如有“非唯一匹配学籍或学历”提示信息的应届生(含成人教育),另需提交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生证明。
④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报考登记表。
⑤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4)体检:4月13日或14日上午。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费自理。
①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打印体检表,照片由校医院核实盖章。
②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喝酒、不吃油腻食物。
③体检不合格者,一周内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
凡通过国家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分数线且拟报学术型研究生者,还必须填写《石油工程学院2012年研究生导师面试情况表》,并于4月13日之前将带报考导师签字的《石油工程学院2012年研究生导师面试情况表》(纸质1份)送至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青岛校区工科楼B座355室),不提交者视为无导师接收,不予录取。 复试程序及内容
1、复试主要内容:
含专业课笔试、外语笔试、面试等。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占45%、外语笔试占10%、面试占45%,实行百分制。
对外语笔试成绩与其初试外语成绩相差较大的考生,应加大考核筛选力度。
3、笔试:安排在4月13日下午、晚上,由研究生院和院(部)组织实施并安排具体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① 外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不参加外语测试者不能录取。
② 专业课笔试:由院(部)负责。
油气井工程复试笔试专业课:专业综合(含油气井工程、钻井液等)。
油气田开发工程复试笔试专业课:专业综合(含采油工程、油藏工程和油田化学)。
力学专业复试笔试专业课:力学综合。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复试笔试专业课:海洋学。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笔试专业课:油气井工程专业综合(含油气井工程、钻井液等)或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综合(含采油工程、油藏工程和油田化学),任选其一。
船舶与海洋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笔试专业课:海洋学。
③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院(部)负责,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
面试:由院(部)负责。主要侧重对外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专业外语以及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专业学位还注重考查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考生还需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作为复试参考)。
面试时间:4月14日上午8:20开始,具体安排见学校及学院通知。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5%+外语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45%,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5%+外语笔试成绩×10%)÷0.55)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录取办法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综合排序后,提供给各招生学科作为重要录取依据,由各学科综合考虑招生导师意见,提出拟录取名单。 录取时,充分考虑学生志愿,并遵循分类、择优录取原则。
各专业招生指标
2012年学校下达石油工程学院的招生录取总限额为254人。具体为:学术型175人,专业学位67人,单独考试11人,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1人。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不能挪用,且按复试考生的报考类别相应地录取为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型。具体招生指标分配如下表:
表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 |
|||||||
专业名称 |
招生指标/含推免生人数 |
单独考试指标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合计 |
|||
油气井工程 |
60 / 23 |
3 |
0 |
63 |
|||
油气田开发工程 |
101 / 42 |
8 |
1 |
110 |
|||
力学 |
5 / 3 |
0 |
0 |
5 |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9 / 5 |
0 |
0 |
9 |
|||
合计 |
175 / 73 |
11 |
1 |
187 |
|||
表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 |
|||||||
专业名称 |
招生指标/含推免生人数 |
单独考试指标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合计 |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57 / 18 |
0 |
0 |
57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10 / 6 |
0 |
0 |
10 |
|||
合计 |
67 / 24 |
0 |
0 |
67 |
目前我院各专业过线人数情况(供参考)
目前,我院通过国家初试分数线和已获推免资格等的人数(具体参见上表)共有367人,其中:油气井工程专业98人、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231人、力学专业3人、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5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23人、船舶与海洋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7人。
关于专业调剂
根据目前生源和拟招生指标分配情况(具体参见上表),2012年石油工程学院力学专业、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和船舶与海洋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调剂生。申请调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工程学院相关专业的优秀考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参加调剂后专业的复试安排。专业调剂申请截至日期为4月12日17:00。申请专业调剂的考生请于日期截至前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专业调剂申请表》(到学校或学院相关网页下载)到工科楼B座355室办理相关手续。
石油工程学院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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