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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化学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全面衡量、分类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意识和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人才。
  德、智、体、能全面考查,加强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差额复试,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一、各学科招生计划名额
  1.各学科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计划(计划名额170人)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统考 4 人+ 推免20人
  化学工程与技术           统考76 人+推免48人
  环境科学与工程           统考 16 人+推免6人
  2.各学科专业型研究生招生计划(专业学位计划名额90人)
  动力工程:         统考  5 人+推免8人
  化学工程:         统考 36 人+推免27人
  环境工程:         统考 3  人+ 推免1人
  生物工程:         统考 10  人
  生物工程领域不足生源从校内外调剂(见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动力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领域不足生源,从报考本学院同类学术型硕士生源中调剂。
  
  二、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各学科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    
  复试分数:340分以上(含)
  复试人员:7人 ,见名单。
  复试录取比例:1:1.75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 
  复试分数:340分以上(含)
  复试人员:144人,见名单。 
  复试录取比例:1:1.89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
  复试分数:本学科290分以上(含)
  复试人员:28人,见名单。
  复试录取比例:1:1.75
  
  2.各学科专业型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动力工程:    
  复试分数:337分以上(含)
  复试人员:7人 ,见名单。
  复试录取比例:1:1.4
  
  化学工程: 
  复试分数:290分以上(含)
  复试人员:41人,见名单。 
  复试录取比例:1:1.14
  
  环境工程:
  复试分数:本学科290分以上(含)
  复试人员:1人, 见名单。
  
  生物工程:
  复试分数:本学科290分以上(含)
  复试人员:1人, 见名单。
  
  动力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领域不足生源,从报考本学院同类学术型硕士生源中调剂。
  三、专业学位调剂生源报名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化学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术型的考生,参加学术型硕士复试,如学术型硕士不被录取,可报名调剂到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参加学术型硕士复试,如学术型硕士不被录取,可报名调剂到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化学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参加学术型硕士复试,如学术型硕士不被录取,可报名调剂到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生物工程领域不足生源从校内外调剂(见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复试名单根据报名调剂情况确定复试录取比例和名单。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 面试
  专业课笔试及外语笔试:4月13日下午、晚上,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复试通知书参加测试,不参加外语测试者不能录取。
  ① 外语笔试
  ② 专业课笔试
  ③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院(部)负责,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
  面试:内容一般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实验技术知识、科研基础与能力、综合分析及表达能力、专业外语以及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专业学位还应注重考查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并应审核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作为复试参考)。
  对有特殊才能或成绩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学术成果论文等,录取时可予优先考虑。
  
  复试成绩:笔试占55%、面试占45%;其中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45%+外语笔试×10%,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初试总分 / 5)×(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50%。
  2、面试时间:
  4月14日全天。
  地点:具体到时公布。
  3、面试分组:
  具体到时公布。
  五、录取办法
  (1)学术型硕士
  各学科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及格或专业笔试成绩不及格或外语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2)专业学位硕士
  第一批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及格或专业笔试成绩不及格或外语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第二批录取调剂生源考生,若第一批录取生源不够,再从参加学术型复试而没有被录取的考生中调剂,作为第二批录取,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及格或专业笔试成绩不及格或外语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六、注意事项及说明
  各学科计划录取名额为初步确定名额,最终名额待复试后根据总成绩确定。
  
  化学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李翠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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