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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精神,以及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药学院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招生目录指标数的120%确定复试人数,按学校下达的实际上线人员名单执行。

  三、成立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更亮
  组员:刘玉欣、闫宏远、胡连栋、宋亚丽、李岩
  招生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黄增瑞
  组员: 李建恒、佘丹丹、曹玉庆、郭怀忠、李宝库
  
  四、按照不同学科专业成立相应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 5 名教师组成。
  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每个小组须指定专人对复试过程及考生作答情况进行书面记录或现场录音。

  五、召开各复试小组工作会,传达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药学院复试工作细则。规范复试操作规程、评判规则和标准,强调复试工作纪律,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复试主要内容、方式、流程及要求:
  1.资格审查:在复试现场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考生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像信息不相符者;
  ④与《河北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
  2.复试:(1)笔试。分为外语笔试和专业笔试。外语笔试主要测试学生的真实英语水平,考试时间2.5小时,试卷满分为80分;专业笔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2.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科目进行(参见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招生简章中研究生复试科目及参考书)。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仪器分析、物理化学。
  加试科目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2)外语听力(20分)测试通过电台播放录音进行,考试时间为0.5小时,请考生自备耳机。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3)专业面试(100分)。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5分钟。面试过程应对考生摄像和现场记录,由每个专业存档。面试成绩的评定,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在现场讨论,应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原则、复试程序、复试方式方法等与学术型一致,复试内容要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加强对考生的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七、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为5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70%;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30%,其中外语笔试占80分,专业考核笔试占100分,专业面试、实践环节及外语口语测试占100分,外语听力占20分。
  具体算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英语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听力)÷3]×30% 。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复试领导小组提出投诉、申诉。

  九、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十、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2013年4月4日复试考生报到。(地点:河北大学北院逸夫研究生教学楼前广场,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2013年4月5日全天笔试,上午专业笔试,下午外语听力、笔试,晚上同等学力加试。
  3、2013年4月6-7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研招办通知)
  4、2013年4月8日上午11:00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公布拟录取结果。
  5、2013年4月8日下午3:00到药学院(逸夫研究生楼1218房间)签订相关协议。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河北大学药学院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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