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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下半年湖北中医药大学在职研究生答辩安排


  各位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为了作好我校2011年下半年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申请答辩时间:10月21日—10月26日
  2.通过答辩申请人员名单公布时间:11月8日
  3.答辩时间:11月21日—12月9日
  二、申请答辩须递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材料名称

份数

   

答辩申请表

1

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原表

发表论文复印件

2

两篇论文作者署名单位均必须为湖北中医药大学

专家推荐书

4

2名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一式两份;相关原表经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理论课程成绩单

2

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带成绩页)复印,由我处培养办公室(B205)核实后加盖公章。结业证有效期为四年

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1

 

身份证复印件

1

 

缴费收据复印件

1

3年学费

课题研究计划书

2

相关原表经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开题报告

1

 

学位论文清样及电子版

1

论文电子版发送邮箱:xwsq1@yahoo.cn

  三、通过答辩人员须递交的申请授位相关材料如下:


材料名称

份数

   

学位申请书

2

答辩申请通过后到学位办领取原表

论文评阅意见书

6

聘请3名相关专业副高(或相应职称)以上专家填写,一式两份;答辩申请通过后到学位办领取原表

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

5

答辩申请通过后到学位办领取

学位登记表

2

授位前通过研究生处网页登记并打印(登记时间另行通知)

学位论文

7

供存档、评审学位用

  四、申请答辩及授位的相关注意事项。
  1.同等学历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学位专业必须是导师所属专业,不得随意改动,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学位的专业必须与录取专业一致。
  2.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原则上要求在我校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课题可选自本单位课题,也可为我校导师的课题,学位论文可为临床型或科研型。
  3.学位论文必须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研究生处下载专区可下载)要求进行书写。
  4.申请答辩人员递交的学位论文将经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学位论文与已发表学术文献重复率应≦25%。
  5.通过答辩申请人员须在通过答辩申请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的一周内向学位办递交《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安排申报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6.论文答辩由导师所在部门组织,答辩之前须聘请3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由申请学位者本人聘请。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及1名答辩秘书组成,答辩秘书可由答辩委员会成员兼任,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校外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担任。
  学位办地址:新校区1号楼B座208室。联系电话:6889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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