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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师范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共20人,根据报考情况在复试录取阶段确定具体分专业计划。

  二、报考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考程序

  考生须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项应选择为“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的原件)、网上报名编号、《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查、核对。

  四、考试录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试。

  2、我校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5、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其他未尽有关事项,请参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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