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科技大学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和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院研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和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办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研究生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切实改进复试方法,不断提高招生质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努力创造有利于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的招生工作环境。
二、领导、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胡志刚
副组长:景爱华
秘书:李景华
成员:麻开旺,梁高峰,李光大,李振伟
同时,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核查本院考生的复试资格:
组长:张丰收
秘书:李景华
成员:景爱华,李光大,梁高峰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监督、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等。督查组成员如下。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朱灵标
副组长:贾林红
成员:雷万军,夏跃虹
3、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成立2015年硕士研究生面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面试小组由五名本专业的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外语较好、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教师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
学院定于2015年3月22日对复试教师进行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复试分数线划定方案如下
1、学院根据学校所给总体指标,划定复试分数线原则为:推免生和报考我院的所有达到国家分数线的学生具备复试资格。
2、学院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名单确定后,3月20日18:00以前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同时,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短信及电话通知到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
四、考生报考资格复查
报到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8:00。
报到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6号,河南科技大学景华校区5号楼210
1、关于复试通知
(1)纸质复试通知书不再寄发。
(2)实行参加复试考生每生电话通知制度。
(3)复试考生的通知实行专人负责制,详细记录通话事宜(时间,地点,联系人,通话内容)。
(4)复试期间,学院办公室电话李景华老师专人值守。
(5)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处有考生复试所需填写的相关资料,通知考生及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
2.关于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的资格审查由本学院完成。学院成立主管院长为组长的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核查本院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时认真检查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办理打印)。考生不能提供充足证明的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凡是军校考生,属于教育部统招性质的,提交有关证明;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各学院资格核查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核要签署复核意见,谁签字谁负责。
五、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1、英语复试
英语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100分。听力和口试放在面试中进行,英语笔试采用闭卷考核形式。
2、专业复试
(1)专业复试又分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
专业笔试应在本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行组织命题、安排考试。笔试科目见《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一律采用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考务工作要遵守学校相关工作规定,考务人员要求明确职责,掌握工作方法,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须全程回避。
面试应充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形式和内容由各学科(领域)复试小组自行确定。面试成绩为100分,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占70%和英语面试占30%(含听力、口语)两部分。专业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
(2)复试时间地点
2015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英语笔试,下午13:00-16:00专业课笔试,16:30-18:00综合面试。
3、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与2015年3月25日上午在东方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总成绩及综合排序
复试成绩以百分计。专业课笔试成绩占40%;外国语笔试成绩占40%;面综合试成绩占20%。对于外语、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很差,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多数认为不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无论其初试成绩高低,都予以淘汰。
按照复试成绩占40%与初试成绩占60%之和重新排序,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本学院的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七、其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可加10分。此类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复试时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录取
1、本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达的招生计划,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其成绩排出先后顺序,在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公示并提出拟录取建议,没有导师愿意指导者(导师指导人数在学院限额内)不予录取。4月1日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拟录取名单。
2、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批准录取。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复试小组组长对本小组的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核实,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本学院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网站上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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