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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研究生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切实改进复试方法,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努力创造有利于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的招生工作环境。
  二、领导、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学院应按专业(领域)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复试小组由五名本专业的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外语较好、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导师组成。
  2、学院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2015年复试工作采用全程录音录像。
  三、招生指标、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法学院按1:1.2的比例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
  2、学院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确定后,3月20日18:00以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处招生办。
  四、考生资格复查
  复试报到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8:30分。
  报到地点: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文科1号楼1015
  联系电话:*************
  1、关于复试通知
  (1)纸质复试通知书不再寄发。
  (2)实行参加复试考生每生电话通知制度。学院通知到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
  (3)复试考生的通知实行专人负责制,详细记录通话事宜(时间,地点,联系人,通话内容)。对于个别没有通知到的上线考生,第一时间反馈至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处招生办)。
  (4)复试期间,学院设置固定电话,专人值班。
  (5)考生应及时下载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处有考生复试所需填写的相关资料,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
  2.关于资格审查
  (1)学院成立主管院长为组长的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核查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时检查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办理打印)。考生不能提供充足证明的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凡是军校考生,属于教育部统招性质的,提交有关证明;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学院资格核查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核签署复核意见。
  (2)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生,及高职高专毕业生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五、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1、英语复试
  英语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听力和口试三部分。英语复试放在面试中进行。
  2、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加试
  专业笔试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行组织命题、安排考试。笔试科目见《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考务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相关工作规定,考务人员要求明确职责,掌握工作方法,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须全程回避。
  专业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形式和内容由学科复试小组确定。面试成绩为100分,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和英语面试(含专业英语笔试、听力、口语)两部分。专业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
  加试科目为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采取笔试形式,时间为3个小时,成绩分别以百分计。加试科目成绩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但考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具体时间安排:
  3月23日下午2:30-5:30英语笔试
  3月24日上午8:30-11:30专业课笔试(科目:法理学)
  3月24日下午2:30-5:30同等学力专业课加试(科目1:刑事诉讼法科目2:民事诉讼法)
  3月25日上午8:00-12:00面试
  3、体检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上午,地点是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位于开院校区的东南角,关林路与学府街交叉口),体检前要求空腹。
  六、复试总成绩及综合排序
  复试成绩以百分计。专业课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外国语(笔试、听力、口语)成绩占40%。对于外语、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很差,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多数认为不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占40%与初试成绩占60%之和重新排序,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将结果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学院的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七、特殊情况的处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此类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复试时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录取
  1、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其成绩排出先后顺序,在学院公示并提出拟录取建议。4月1日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拟录取名单。
  2、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批准录取。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核实,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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